惠城区引进专业司法社工帮教涉罪未成年人

2017-03-30 08:27   南方日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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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惠城区检察院与惠州市元点社会工作促进中心联合举行司法社工帮教涉案未成年人项目签约暨授牌仪式,惠城区检察院帮教社工工作站正式成立并挂牌。惠城区检察院在全市率先将司法社工引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

南方日报讯 (记者/卢慧 通讯员/邱琦 余党政)如何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更好地实现自我成长,顺利回归家庭、融入社会?让专业人做专业事将是有益的尝试。日前,惠城区检察院与惠州市元点社会工作促进中心联合举行司法社工帮教涉案未成年人项目签约暨授牌仪式,惠城区检察院帮教社工工作站正式成立并挂牌。惠城区检察院在全市率先将司法社工引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

仪式上,双方签订《购买社会工作专业化服务合同书》,根据合同,将通过购买专业社工服务模式,由惠州市元点社会工作促进中心派驻2名司法社工进驻惠城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对涉案未成年人全程进行有效干预,并协助检察官做好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监督考察、跟踪帮扶及帮教等工作。

仪式结束后,检察人员与司法社工专门就具体业务进行岗前业务交流,司法社工也结合社会工作服务的方法及模式与检察人员进行探讨,双方表示要共同努力推动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体系和社会支持保障体系的无缝对接。

惠城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为了进一步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重返校园,今年1月,惠城区检察院根据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心理特点及涉案原因等不同情况,经过多方调研走访后,在全市政法机关率先与专业社工机构联手,并与惠州市元点社会工作促进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创新地将司法社工引入未成年人帮教和犯罪预防工作。

截至目前,司法社工先后在5起附条件不起诉案中对5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活动,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检察机关与涉案未成年人牵手,不抛弃、不放弃;与专业社工牵手,争取最大边际效应,最终实现检察机关、社工共同牵手涉案未成年人,各司其职,实现由‘管’到‘帮’的转变,”惠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林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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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编:安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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