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国务院批准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33所高校之一。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工作专业(MSW)2010年获教育部批准,2011年开始招生,是国内高校最早开设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点之一。本专业拥有优秀的师资资源,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3人,讲师6人。该专业学位秉承社会工作助人自助的理念,通过提供最新的学科知识、最强的实务督导来提升学生的自我价值和专业素养,把他们培养成既有丰富实务经验,又有先进理论思想的专业社会工作者,成为社会工作领域具有卓越引领和管理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华东师范大学自2017年开始招收非全日制MSW研究生,2018年为第二批!
招生专业及方向
招生专业:社会工作硕士(MSW) 类别代码:035200
培养方向:
(一)社会工作实务
(二)社会工作管理
招生计划
2018年拟招生30人
招生对象
社会工作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社会工作或相关领域工作的在职人员。具体学历条件请参见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站上的官方通知。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公正”的专业价值观,掌握社会工作的理论与方法,熟悉我国社会政策,具有较强的社会服务策划、执行、督导、评估和研究能力,培养成既有丰富实务经验,又有先进理论思想的专业社会工作者,成为社会工作领域具有卓越引领和管理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培养方式与学制
培养方式
采用半脱产的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主要采用双休日在我校的中北校区上课。原则上不受理提前毕业的申请。
强调理论和实践的结合,突出专业实践能力。具体来说,有以下特色:
(一)实行学分制。学生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规定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方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修满规定的学分方能撰写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经答辩获得通过可按学位申请程序申请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
(二)多元化的教学方式。采用课程讲授、案例研讨、实地调研、专业实习等多种形式,重视实践教学。实务课程配备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室、社会工作实验室等硬件设施,外部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为学生上课或开设讲座,可采用案例分析的方式授课,加强社会工作实务技能的训练,兼顾研究能力的培养。
(三)重视实习环节。要求学生至少有800小时的专业实习。发挥学校督导与机构督导的双重作用,提高实习教学水平。以实际应用为导向,通过见习、实习等强化学生的专业价值,提升学生的专业伦理,培养学生扎实的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等方法技能以及整合政策和实务的能力,促进学生在社会情境中灵活有效地解决问题。
(四)注重学生专业价值的塑造。以学生的专业发展为核心,注重学生自身的发展潜质,提升学生自身的专业自信与自我认同,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专业型社会工作人才。
主要课程分为:
(一)专业必修课:
社会政策与分析、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社会工作理论、社会工作研究方法基础、高级社会工作实务、社会服务项目设计与评估、论文写作;
(二)专业选修课(至少选四门):
认知行为治疗、家庭治疗与家庭社会工作实务、医务社会工作前沿进展、城市社区工作与管理、青少年文化与青少年社会工作、青少年问题与箱庭治疗、社会组织人力资源管理与督导、社区工作案例分析、老年社会工作、老年社会福利与政策、社会工作定性研究方法、社会工作定量研究方法。
学制
基本学制为2.5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4年。
学位授予
在职人员攻读非全日制社会工作硕士(MSW)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完成硕士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审核通过,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华东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工作硕士学位。
另外,颁发“双证” ,在法律效力上等同于全日制研究生!
考试方式与录取办法
报考人员采取初试和复试的考试方式。
1. 初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②204英语二(满分100分)
教育部统一命题,参见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的考试大纲。
③331社会工作原理(满分150分)
④427社会工作实务(满分150分)
学校自主命题,参见教育部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的考试内容范围(指导意见)。
2. 复试科目:
①综合素质面试
②英语口语面试
温馨
提醒
考试科目无指定参考书奥,建议考生用考研英语,考研政治及专业课考试科目经典书目来复习!
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详情请留意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报名通知
学费标准
全部学费为4.8万元,分两次缴纳,每次2.4万元。
其他说明
(1)利用上海纽约大学平台,为学员提供国际社会工作专家主讲的专业培训机会。
(2)根据学生意愿和现实条件,将组织学生开展国际交流,考察海外国家和地区专题社会工作发展状况。
(3)我校与报考者单位不签署培养协议,学习期间不可将户口、档案、人事等关系转入我校,在读期间的学费、工资、福利待遇、医疗等费用均由报考者与所在单位商定承担,报考者不列入学校的就业范围。
联系与咨询办法
(一)华东师范大学MSW教育中心联系人:
郭老师 电话:021-54345171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法商楼527室
邮编:200241
(二)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1-54344721
网址:http://www.yjszs.ecnu.edu.cn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办公楼3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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