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儿童福利工作,围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需求,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完善保障措施,织密扎牢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网。
广西所有设区市和县(市、区)均建立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制定政策文件,政策合力和联动效应得到有效发挥;从源头上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面临的问题,压实家庭监护责任和社会关爱责任;加强宣传引导,关爱儿童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成 效
孤儿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十三五”期间,广西筹措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75679万元,全区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高了每人每月200元,即机构抚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由2015年末的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至1200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由2015年末的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800元。对孤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孤儿列入自治区医疗救助一类重点救助对象。“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将救治对象由福利机构集中养育残疾孤儿扩展至社会散居孤儿和仍在校就读的成年孤儿,救治病种从手术矫治拓展到全科医疗康复,部分特殊药品费用纳入资助范围,加入项目的起缴金额不断降低,由原来的3000元降至1000元。
2016年-2017年,将约2万名孤儿纳入民政部重大疾病公益保险项目。实施“孤弃儿童高等教育助学工程”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1300多名符合条件的成年孤儿每人每学年获得1万元助学金。规范收养评估工作,拓宽孤儿安置渠道,“十三五”期间,共有1万多名孤儿被国内外家庭收养,实现永久性安置。
政策制度进一步健全
自治区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的指导意见》《广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等系列政策文件,在扩大原有政策保障对象范围的同时,新增了一系列保障政策。
全面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填补广西儿童福利领域制度空白,首次将全区1.6万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享受与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相一致的基本生活补贴待遇。参照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孤儿的救助类别享受相关医疗救助待遇,并优先纳入国家和自治区教育资助和教育帮扶政策。
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自治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推进广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部署统筹推进。在自治区、市、县三级建立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协同机制。
积极引入社会力量提供专业关爱保护服务,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自治区共统筹安排资金近7000万元用于政府购买未成年人保护服务。自治区建立儿童福利体系建设暨未成年人保护专家队伍,为全区儿童福利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指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不断健全。
南宁、柳州、桂林3个市和藤县、灵山、平南、北流、隆安、马山6个县(市)先后开展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和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着力构建以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儿童保护工作机制,形成了符合本地实际的儿童关爱保护服务模式。全区所有乡镇(街道)建立基层儿童督导员队伍,所有村(社区)建立儿童主任队伍,到“十三五”末,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人数分别达到1300多人和1.69万人,自治区、市、县三级财政落实村儿童主任每人每月100元的服务费用,打造了一支稳定的基层儿童工作队伍。
儿童福利工作基础不断夯实
“十三五”期间,中央和自治区共支持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约3.4亿元,其中儿童福利机构建设项目58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项目57个。
全区依托救助管理站建立(或挂牌)市、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18个、建立村(社区)儿童之家15549个。至“十三五”末,全区养育有儿童的儿童福利机构(含独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和社会福利院儿童部)40家,其中自治区级1家,设区市级12家,县级儿童福利机构27家。10个儿童福利机构成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南宁、桂林、玉林3个市级儿童福利机构设立了幼儿园或特殊教育学校。出台《儿童福利机构康复服务规范》等6个儿童福利机构服务标准,促进儿童福利机构的提质升级。
服务成效进一步显现
持续深化“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推进家庭监护、强制报告、落户登记、控辍保学等责任落实。
对全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监护状况开展摸底排查,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库,实现了动态管理。集中行动期间,帮助24239名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有效落实监护责任,为16881名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落实户籍登记。脱贫攻坚期间,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作为重点对象开展控辍保学攻坚行动,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9.8%,“十三五”末,全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问题实现动态“清零”目标。
开展“百场宣讲进工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活动,着力提升全社会的儿童关爱保护意识和家庭监护意识。从2018年开始,连续3年争取自治区财政支持20个深度贫困县开展政府购买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项目,引入专业力量为挂牌督战贫困村、移民搬迁安置点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扶贫济困、监护支持、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等服务,取得明显成效。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流浪孩子回校园”等专项行动,落实主动救助、教育矫治、回归安置、源头预防等政策措施,帮助流浪未成年人返校复学,共救助流浪未成年人1.44万人次。疫情期间,设立儿童救助保护热线,为因疫情导致监护缺失儿童提供了有效的监护保障。
亮 点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构建多层次儿童关爱工作体系
“以前对儿童工作不太了解,不知道怎么帮怎么管。经过培训,掌握了很多新方法。”李汝明是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洛阳镇红安社区居委会副主任,也是社区里的儿童主任。“现在县、镇、村都有专门负责儿童工作的人员,还有专业社会工作者进行指导,儿童的困难都能得到及时解决。”
环江县有毛南族6.45万人,占全国毛南族总人口约70%。该县把保障农村留守、困境儿童的生活作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一环,积极构建起党建引领、政府推动、社工参与、社会关注的多层次关爱困境儿童工作体系。
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环江县把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列为经常性工作,特别是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摸底排查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各乡镇每季度排查一次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情况,对发现确认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并将统计调查数据信息录入到“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目前,全县有留守儿童3035人,享受农村低保家庭中的困境儿童6163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3人,困难家庭残疾儿童享受两项补贴533人。
针对排查出的情况,落实专员服务,及时配备儿童工作人员。在全县12个乡镇配备12名儿童督导员,140个村(社区)配备了140名儿童主任,确保儿童工作有专人抓专人管。同时,河池市将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00元,机构抚养孤儿每人每月1300元。目前全县42名散居孤儿、73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都得到了及时救助。
2019年,该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进广西汉达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县城区两个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城西安置区和毛南家园安置区,以及思恩镇城南社区、陈双村、文化村、清潭村试点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形成“社工+儿童主任+志愿者”模式,探索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入户家访标准化流程。
近年来,环江县政府出资100万元,在毛南家园社区和城西社区两个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开展了“三社联动”促易地扶贫搬迁后续管理服务项目,通过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联动,全面提升易地移民安置区社区治理能力,提高全社会关心爱护“三留守”(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群体力度。同时争取资金50多万元,连续两年开展政府购买贫困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服务项目,提升基层儿童关爱服务的规范化、精准化、专业化水平。此外,积极实施“三区计划”服务项目,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通过专业社工介入,利用社区资源,为困境儿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以“乡镇+社区+社工+培养对象+志愿者”的方式,推动社区友爱和谐氛围的形成,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氛围。
灵山县打造县域综合儿童关爱服务模式
灵山县是拥有168万人的人口大县,有农村留守儿童1.3万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953人。2019年7月4日,该县启动为期三年的“护童成长”县域示范项目,探索建立综合性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打造(县域)综合儿童关爱服务模式。
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解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难题。2020年,针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形成会议纪要印发实施,当月就为11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解决身份认定难的问题,推动全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工作顺利开展,使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政策得到落实。
充分发挥联络员制度作用,加强与公安、教育、司法等部门联络员沟通协调,将符合救助条件的溺亡儿童家庭及时纳入救助保障范围,解决县社会福利院新入院10名困境儿童的教育保障问题,落实2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户口登记,协助查验55名困境儿童情况,将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条件的全部纳入救助范围。
开展儿童关爱保障服务活动。以“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年”专项行动为抓手,组织各镇(街)对全县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履行民政部门临时监护责任,确保7名困境儿童在儿童福利院得到妥善照护。积极组织人员摸排,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探索建立专业社工力量参与特殊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制度。
建立儿童工作队伍。通过购买服务,组建“专业社工+村委干部+志愿者”联动服务队伍,合力为“三留守”人员、困境儿童、流浪未成年人、高龄老人等民政服务对象提供预防性、发展性、支持性社会工作服务。
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关爱帮扶。组织开展“心向公益,情暖荔乡”灵山县困难群体关爱服务项目,将5个试点建立社工服务站之外的镇(街)划分3个区域,由社会组织开展关爱活动,实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三留守”人员关爱帮扶全覆盖。
加大工作合力,相伴儿童健康成长。县政法委牵头组织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等,针对儿童安全自护、禁毒防艾、控辍保学等开展法治宣传,提高儿童安全防护意识。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机制,进一步畅通未成年人刑事申诉和司法救助渠道,预防和打击侵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共青团、妇联等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组织“桂姐姐”“爱心妈妈”等志愿者服务队,广泛开展适合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特点和需求的关爱、帮扶、维权服务。县妇联联合县检察院、县关爱协会等对未成年人受害者及其家属开展心理疏导关爱。
北流市用心用情护童成长
北流市辖22个镇、3个街道,311个村(社区),总人口160万,其中儿童35.4万人。截至2020年底,全市纳入保障的孤儿512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75人。目前有社会工作服务机构5家,从业社会工作者80人,注册登记志愿服务队783支,注册志愿者21万余人,全市25个镇(街)全部设立了社会工作服务站。以“半小时服务圈”为依据,分片区设立6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
建章立制,提供保障。出台《北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护童成长”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成立北流市“护童成长”项目工作专家组的通知》等10项制度,为全市儿童福利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总体思路,把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党委政府重要工作内容,形成了市、镇、村三级管理网格联动、六项机制施策、七大保护救助保障和八类儿童精准定位的“3678”工作模式。
坚持三级网格联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作为一级网格,设立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各镇(街)作为二级网格,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各村(社区)作为三级网格设立儿童之家。完成城中和六靖、白马、新丰、隆盛、新圩6个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规范建设,实现“半小时救助”,并实现信息化管理。全市25个镇(街)全部设立社会工作服务站,实现全覆盖。
目前,全市各镇(街)、市直单位配备儿童督导员83人,311个村(居)委主任担任儿童主任、村(居)妇联主席担任儿童专干,各村(居)成立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志愿者服务队。
宾阳县“代理妈妈”结对帮扶农村留守儿童
2012年5月,宾阳县中华镇在育才村创建农村留守儿童“代理妈妈”队伍。目前,全镇已在5个村(社区)10个自然村建立了“代理妈妈”队伍,共有成员139名,结对帮扶儿童共175名。
“代理妈妈”的职责主要是负责农村留守儿童生活、学习及思想情况,关心他们的健康成长。每位“代理妈妈”要了解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和学习情况。多与留守儿童谈心沟通,弥补亲情缺失;多鼓励支持参加集体活动,多到学校走访。定期与留守儿童父母、老师交流沟通,根据老师反映的情况,与其父母联系,采取针对性措施,提供必要帮助,用关爱为留守儿童营造温馨的亲情家园氛围。
2013年,通过“党建带妇建”的形式,该镇成立了“代理妈妈”党支部,不仅为“代理妈妈”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也成为“代理妈妈”队伍的坚强后盾。139名“代理妈妈”在关爱留守儿童的同时,还积极投身于清洁乡村、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活动,先后成立了3支“代理妈妈文艺队”和4支“代理妈妈保洁队”志愿者服务队伍。
在“代理妈妈”结对帮扶模式中,每位“代理妈妈”都“扮演”着留守儿童母亲的角色,对留守儿童进行生活上的照顾、学习上的督促以及情感上的关怀,帮助他们消除生活、学习和心理上的问题,努力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记者 张伟涛 通讯员 安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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