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安排部署2014年民政工作重点

2014-01-28 16:06   民政部办公厅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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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河南省民政厅召开2014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全会、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3年民政工作经验,部署今年全省民政重点工作。

1月21日,河南省民政厅召开2014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3年民政工作经验做法,部署今年全省民政重点工作。厅党组书记、厅长冯昕在讲话中明确提出2014年民政工作重点。

(一)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2〕45号、豫政〔2013〕51号文件精神,积极协调制定本地的具体实施意见,加快实现低保工作的规范化发展。二是继续完善工作机制。着力建立健全低保审核制度、低保对象认定部门联席会议等制度,加快建设申请救助家庭经济信息比对机制,推动建立省、市、县三级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建立多部门救助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社会救助工作实现信息化、精确化和科学化。三是适当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与管理,年底前完成敬老院法人登记工作。五是以统筹衔接为重点,切实提高社会救助实效。六是完善临时救助制度。

(二)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积极协调落实优惠政策支持,促进我省养老服务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年内全省要力争新增养老服务床位数不低于2万张,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达到27张,新增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场所不少于3000个;要加大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养老服务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三)切实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一是加快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创新,重点制定直接登记具体办法,有序实施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加快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去行政化,启动脱钩试点;着手下放异地商会和非公募基金会登记管理权限,尽快将异地商会和非公募基金会登记成立审批权从省级民政部门下延到县级民政部门。二是加强社会组织的管理。强化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年检等日常监管,健全第三方评估制度。加快建立社会组织综合执法协作机制,规范社会组织行为,提高政府监管效力。加快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三是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出台并完善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社会组织开展重大活动报告制度等各类管理制度。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加强对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专业化水平。四是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

(四)认真做好社区建设和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一是优化社区治理结构。完善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政策措施,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工作。二是创新社区治理方式。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推进以社区服务设施、社区信息系统、社区网格为支撑的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推行政府购买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提高社区服务效能和效率。开展“社区减负”、社区政社互动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专业社工人才为支撑的社区服务管理新机制。开展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在省辖市建设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系统,推进数据一次收集、资源多方共享,实现“一门式”服务。深入开展社区服务管理创新试点,探索社区服务管理新体制新机制。三是大力实施《河南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2011-2015)规划》。落实社区服务设施配建移交制度,新建、改扩建一批社区服务设施,争取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提高10%。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示范活动,开展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四是加强县城社区建设。五是组织开展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五)加快推进优抚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优抚对象三级服务网络建设。即在县一级建立优抚对象服务中心,在乡镇(街道办)建立优抚对象服务站,在村(社区)建立优抚对象服务站并聘请联络员。结合优抚服务网络建设,持续开展优抚对象“大帮扶”活动。今年上半年要全面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

(六)稳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中办国办下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着力加强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殡葬服务管理水平,加快惠民殡葬政策出台实施力度,积极营造有利于殡葬改革的良好环境。

(七)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克服困难,全力做好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围绕“六路并举”、继续实施河南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扎实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完善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和优惠政策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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