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民政厅从“民政为民”出发,紧贴民生实际,把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增强基层为民服务能力作为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着力点,下大力在推进民政工作中提高整改实效,让群众满意。
2013年我省重灾大灾频发,省民政厅坚持“住所安置为主与帐篷保暖为辅、强化宣传与抓好四防、社会管理与便民服务、过渡救助与冬春救助、棉帐篷调换单帐篷与发放取暖炉具补助、监督检查与规范管理”六个结合,下拨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3.3亿元、取暖炉具补助资金910万元,全力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受到国务院调研组的好评,并在全国冬春救助会议上介绍经验做法。
在春荒救助资金、旱灾生活救助资金等专项资金分配中,省民政厅严格根据受灾程度和救灾需求,反复测算、公开公平公正地分配拨付灾害救助资金,并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资金执法监察。对天水陇南暴洪灾害和岷县漳县抗震救灾、社会救助等专项资金使用进行重点监察,经查未发现滞拨、截留和挪用等问题。
省民政厅把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倾斜支持作为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一个重要方面来抓。2013年,中央下拨我省各类民政专项资金达85.79亿元,比上年净增14.86亿元,增幅达20.95%,(转2版)
尤其是城乡低保资金增加9.75亿元,增幅达21.7%,为有效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奠定了厚实基础。
为了突破基层能力薄弱的难题,根据省政府部署,省民政厅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向省政府提出了增加乡、村两级工作经费和村干部报酬,增强基层为民服务能力的建议。省政府决定在原先安排乡镇公用经费的基础上,从2014年开始,省级财政从新增转移支付中给每个乡镇每年增加公用经费,切实解决乡村实际困难。
当前正值严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责任繁重,省民政厅部署开展向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活动,加大街头巡查和救助工作力度,做到“应救尽救,主动施救”,确保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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