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24省出台低保工作人员经费配备办法

姜春媛 2014-02-19 14:34   新华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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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14年2月19日(星期三)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冯俊介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和住房保障情况,并答记者问。

去年下半年,国务院组织了工作组,对各地的低保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针对这一督查情况的效果,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表示,针对低保中反映出来的一些问题,特别是社会反映强烈和媒体一再曝光的“骗保、漏保、搭车保、人情保”等问题,国务院在2012年9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对于低保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申请审核审批的各个环节和程序,监督检查等,作出了全面的规范。下一步将从立法、健全机制、加强经办能力等方面着手工作。

[记者]去年下半年,国务院组织了工作组,对各地的低保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请问这个督查的效果怎么样?发现了什么问题?有什么对策措施?另外,部长刚才讲话的时候说,今年要提升社会救助服务管理的科学化水平,这是指什么?有没有什么具体的措施?

[窦玉沛]针对低保中反映出来的一些问题,特别是社会反映强烈和媒体一再曝光的“骗保、漏保、搭车保、人情保”等问题,国务院在2012年9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对于低保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申请审核审批的各个环节和程序,监督检查等,作出了全面的规范。为了使这个文件能够落到实处,去年在民政部组织对各省进行检查,各省又组织自查的基础上,国务院派出了有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审计署等部门领导参加的、十几个部门组成的五个督查组,实地督查了十个省。督导组每到一处,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随机抽查,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也查看了当地下发的有关文件、发放低保的有关档案资料。

总体上认为,各地贯彻国务院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了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力度,加大了投入,适时提高了标准,基本做到了救助范围覆盖城乡,规范化管理水平有了提高,救助的经办能力建设有了加强,较好地保障了7400多万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但是在检查中也发现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制度体系不完整,存在着碎片化的问题;落实政策还不够规范;基层的经办能力还不到位;监督检查还不够经常,尤其是困难群众的家庭收入和经济状况,特别是农村家庭收入经济状况认定难的问题比较突出。国务院对这次督查工作高度重视,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督查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作出了部署安排。刚才你提的两个问题,我一并回答。下一步,我们准备做这么几件事:

第一,加快立法。用法治的形式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社会救助工作规范运行,健康发展。

第二,我们要健全机制。在工作机制方面,要建立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对机制,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大家可能注意到,1月28日,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等五部门下发了通知,努力解决由于物价上涨给困难群众生活带来的特殊困难。这个机制对于启动的条件和补助标准都做了明确的规定。此外,我们还在民政系统建立了低保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

第三,要加强经办能力的建设。因为经办能力对于这项工作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为了推动经办能力的建设,民政部会同财政部最近又出台了低保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将低保各项工作分解成若干个指标体系,制定了考核办法和考核的流程,考核结果与向各地下拨救助经费挂钩,进一步督促基层经办能力的建设。各地也普遍采取了有效措施,现在已经有24个省都出台了低保人员和经费配备办法,与低保工作量、保障对象的人数挂钩,促进基层经办能力得到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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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编:段冬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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