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救助管理机构 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公示

2014-02-28 15:24   民政部网站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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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2013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救助管理机构(站)、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工作。现予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救助管理机构(站)、婚姻登记机关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向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反映。

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民函〔2011〕358号)和《民政部关于开展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民发〔2011〕100号),民政部2013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救助管理机构(站)、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工作。经各地推荐、书面评审和实地检查等程序,拟命名太原市救助管理站等8个救助管理机构(站)为国家一级救助管理机构(站),北京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28个救助管理机构(站)为国家二级救助管理机构(站),北京市朝阳区救助管理站等73个救助管理机构(站)为国家三级救助管理机构(站);拟命名北京市大兴区民政局等5个婚姻登记机关为国家5A级婚姻登记机关,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等23个婚姻登记机关为国家4A级婚姻登记机关,北京市怀柔区民政局等198个婚姻登记机关为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现予公示,名单附后。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救助管理机构(站)、婚姻登记机关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向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反映;以单位名义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的须署名并留下联系方式。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真实、具体,以便于查证核实。

公示期间:2月27日—3月7日

联系电话:(010)58123255

传真电话:(010)58123244

民政部

2014年2月27日

2013年度全国救助管理机构(站)、婚姻登记机关

等级评定拟命名单位名单

国家一级救助管理机构(站)(8个)

山西省

太原市救助管理站

山东省

临沂市救助管理站

河南省

洛阳市救助管理站

湖北省

十堰市救助管理站

襄阳市救助管理站

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林市救助管理站

陕西省

渭南市救助管理站

宁夏回族自治区

银川市救助管理站

国家二级救助管理机构(站)(28个)

北京市

北京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山西省

长治市救助管理站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救助管理站

通辽市救助管理站

吉林省

延吉市救助管理站

黑龙江省

佳木斯市救助管理站 

安徽省

安庆市救助管理站

马鞍山市救助管理站

铜陵市救助管理站

江西省

南昌市救助管理站

九江市救助管理站

赣州市救助管理站

河南省

安阳市救助管理站

三门峡市救助管理站

许昌市救助管理站

湖南省

怀化市救助管理站

邵阳市救助管理站

永州市救助管理站

广东省

广州市番禺区救助管理站

汕头市救助管理站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救助管理站

海南省

海南市救助管理站

四川省

内江市救助管理站

陕西省

汉中市救助管理站

安康市救助管理站

甘肃省

酒泉市救助管理站

平凉市救助管理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救助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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