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意见!事关养老院和老年社会工作者

2020-08-20 12:49   民政部门户网站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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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泛听取意见,进一步提升养老院院长、老年社会工作者培训实用性、针对性、规范性,现全文公布我部组织研究起草的《养老院院长培训大纲(征求意见稿)》和《老年社会工作者培训大纲(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关于公开征求《养老院院长培训大纲(征求意见稿)》和
《老年社会工作者培训大纲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广泛听取意见,进一步提升养老院院长、老年社会工作者培训实用性、针对性、规范性,现全文公布我部组织研究起草的《养老院院长培训大纲(征求意见稿)》和《老年社会工作者培训大纲(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于8月31日前将修改意见发送至cujinyanglaofuwu@163.com或010-58123159(传真),邮件标题请注明“养老院院长培训大纲征求意见”、“老年社会工作者培训大纲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

1.养老院院长培训大纲(征求意见稿).pdf

2.老年社会工作者培训大纲(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二、

老年社会工作者培训大纲(征求意见稿)

一、培训目标

根据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中提出2022 年底前培训10 万名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的要求,科学设置培训课程,培养高素质、专业化老年社会工作人才。通过培训,让学员符合老年社会工作者的专业与岗位要求,具体包括:

(一)掌握养老行业的宏观政策和发展趋势,了解在养老机构和社区场域中如何发挥社会工作优势提升服务品质。

(二)掌握老年社会工作通用理论与方法,并能结合民政部相关标准,开展专业服务。

(三)对现阶段老年服务领域焦点、热点问题有更清晰的理解,掌握对特殊老年群体社会工作介入的策略技巧。

二、培训对象

(一)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

(二)养老机构社会工作者或相关岗位工作人员。

(三)社区为老服务社会工作者或相关岗位工作人员。

(四)承接老年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中的社会工作者或相关岗位工作人员。

三、培训方式及时间

(一)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用课堂授课、案例研讨、实地参观与实操体验相结合的方式。

(二)培训时间。

总培训时长为5 天(36 学时)。

老年社会工作教育培训初级班,3 天(22 学时)为专业理论与案例研究课程集中授课,1.5 天(12 学时)为实地参观与实操体验学习,0.5 天(2 学时)为考核和结业仪式。

老年社会工作教育培训提高班,3.5 天(26 学时)为专业理论与案例研究课程集中授课,1 天(8 学时)为实地参观与实操体验学习,0.5 天(2 学时)为考核和结业仪式。

老年社会工作教育培训高阶班,3 天(22 学时)为专业理论与案例研究课程集中授课,1.5 天(12 学时)为实地参观与实操体验学习,0.5 天(2 学时)为考核和结业仪式。

四、培训内容

培训设置为三个课程模块,分别为政策趋势模块、理论知识模块和实务技巧模块。

政策趋势培训帮助学员掌握养老行业的宏观政策和发展趋势,了解在养老机构和社区场域中如何发挥社会工作优势提升服务品质。理论方法培训帮助学员掌握老年社会工作通用理论与方法,并能结合民政部相关标准,开展专业服务。

实务技巧模块帮助学员能够对实务工作中的焦点、热点问题有更清晰的理解,并掌握一定的服务技巧。具体培训内容及学时分配如下:

(一)老年社会工作者教育培训基础班课程设置和学时要求。

111

111.2

(二)老年社会工作者教育培训提高班课程设置和学时要求。

222

222.2

(三)老年社会工作者教育培训课程高阶班课程设置和学时要求。

333

333.2

五、考核要求

老年社会工作教育培训班学员完成上述学时、参加培训结业考核合格后,可由培训机构按照培训班型颁发初级、中级、高级老年社会工作者培训结业证书。

六、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不少于60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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