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民政局联合市委组织部等15部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全面发展的若干措施》(济民发〔2020〕54号),进一步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发展,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值得一提的是,《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全面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力争到2022年,全市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到1万人,到2025年,达到1.5万人。同时,医院、学校、殡仪服务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退役军人服务机构等需要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单位,要将社会工作岗位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范围。此外,2022年前,实现市、区县、街镇三级社会工作服务全覆盖;到2025年,在完善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基础上逐步向村居延伸,服务民生效能更加完善,发挥作用更加明显。
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
强化实习实训。加强与北上广深及驻济高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交流合作,合作共建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实习点,开展在岗社会工作者教育培训、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及新入职社会工作者定点实习。到2022年,全市建立5个实训基地,15个实习点;到2025年建立10个实训基地,30个实习点;加大培训力度。出台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对城乡社区、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等直接从事社会服务的从业人员,每年开展累计不少于60学时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训;培养专业督导。制定社会工作者督导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督导的聘任、评价、奖励措施,到2022年,全市社会工作专业督导达到100名,到2025年达到200名。
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发展体系
推进职业评价。推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落实,通过给予相应津贴、一次性奖励、免费考前培训等措施,鼓励引导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健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制度,对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进行登记。力争到2022年,全市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到1万人,到2025年,达到1.5万人;在加强岗位开发方面,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要将社会工作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在现有专业技术岗位总量下,采取整合、调整等方式,增加社会工作专业技术岗位;医院、学校、殡仪服务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退役军人服务机构等需要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单位,要将社会工作岗位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范围。街道(镇)和城乡社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要开发设置专职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吸收专业力量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与专业服务水平。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要开发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各区县各相关部门要引导慈善组织、其他提供助人服务的社会组织和有条件的企业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推行职级管理。相关事业单位要按照《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9〕14 号)要求,明确社会工作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城乡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企业等要参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建立以专业技能和专业工作年限等为依据的社会工作职级体系及晋升标准,拓宽和畅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职业发展空间。
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强化人才奖励。组织开展“泉城和谐使者”评选活动,“泉城和谐使者”按照规定享受政府津贴。各区县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区县级和谐使者评选工作。将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急需紧缺和重点人才引进范围,按照规定享受户籍落地、保障房申请等专项优惠政策。鼓励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行业组织、有条件的企业依法设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奖励基金,对有突出贡献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行奖励;提升职业地位。承担社会服务职能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在招录(聘)社会服务相关职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聘)用具有基层实践经验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推荐有突出贡献的社会工作者作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
培育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加大扶持力度。制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扶持政策,通过提供办公场地、服务场所、启动资金、项目奖补等方式,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专业服务。鼓励具备资质、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企业创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支持和谐使者、实务能力突出的社会工作专业教师、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领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探索面向市场开展社会工作服务,通过合理收费解决专业人员薪酬保障和机构生存发展等问题;提升专业水平。进一步加强在社会救助、养老、社区服务、儿童、医务、禁毒等社会服务重点领域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到2022年,政府购买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中,社会工作相关专业毕业或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项目工作人员需达到60%以上,到2025年,达到80%以上。
推动社会工作服务全面发展
加强标准研制。积极承担国家部委、山东省社会工作相关标准研制任务,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济南市在儿童、老年、社区以及社会工作专业督导等社会工作领域地方标准的研制;推动实务发展。聚焦脱贫攻坚、特殊群体、群众关切、灾害应对,采取岗位和项目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围绕基层党建、乡村振兴、社会救助、扶贫开发、老龄服务、社区服务、社区矫正、就业服务、教育辅导、卫生服务、家庭服务、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戒毒(康复)、纠纷调解、安全科普、灾害救助等方面广泛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建设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市-区县-街镇-村居”四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延伸基层社会治理与专业服务臂力,补齐社会工作服务短板。2022年前,实现市、区县、街镇三级社会工作服务全覆盖;到2025年,在完善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基础上逐步向村居延伸,服务民生效能更加完善,发挥作用更加明显;推进“四社联动”。依托街道(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城乡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室,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区志愿服务协同协作,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在组织策划、项目运作、资源链接等方面的专业优势。鼓励有条件的志愿服务组织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广泛招募使用志愿者,增强社会服务效果。引导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设立用于社区公益事业的专项基金,整合社区资本,促进居民自治和社区社会组织发展;鼓励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和企业以服务项目和设立专项基金等方式支持社会工作发展。
加强组织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
在加强组织保障方面,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部门抓总、民政部门牵头、职能部门负责、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机制。组织部门负责做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民政部门负责推进各领域社会工作协调发展,定期调度相关情况,推动建立健全社会工作发展保障制度,加强社会工作协会在社会工作者培训、行业研究、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作用发挥;政法、教育、公安、司法、人社、卫健、退役军人、应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按照民发〔2016〕186号、鲁民〔2019〕75 号文件中明确的工作分工,促进本领域社会工作发展;同时,加大资金投入。市、区县要加大对社会工作财政支持力度。建立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为主要形式的财政支持机制,合理确定资金规模,规范购买程序,并建立合理的自然增长机制。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成本核算制度,编制财政预算时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人力成本作为重要指标,纳入成本核算,人均薪酬不低于当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计发基数。
此外,加强研究宣传。建立各社会工作领域专家指导委员会,研究解决社会工作发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总结提炼并利用研究成果指导实践发展、提升服务水平。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宣传推动社会工作发展的相关政策,大力普及社会工作知识,宣传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和作用。通过开展社会工作宣传周、社会工作论坛、技能大赛、选树典型等活动,展示社会工作丰富专业内涵、服务价值及广大社会工作者职业风采,提升全社会对社会工作的知晓度、认同度和美誉度,着力营造重视社会工作发展、尊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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