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来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政策创制大事记

2022-08-17 09:20   《中国民政》杂志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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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慈善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慈善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健全,综合政策引领、专项政策配套、地方政策支撑、行业标准规范的社会工作制度框架基本确立,《志愿服务条例》及其配套政策相继出台。这为慈善事业蓬勃发展、社会工作蒸蒸日上、志愿服务蔚然成风提供了坚实的保障。现将十年来有关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重要政策文件梳理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慈善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慈善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健全,综合政策引领、专项政策配套、地方政策支撑、行业标准规范的社会工作制度框架基本确立,《志愿服务条例》及其配套政策相继出台。这为慈善事业蓬勃发展、社会工作蒸蒸日上、志愿服务蔚然成风提供了坚实的保障。现将十年来有关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重要政策文件梳理如下。

2012年11月

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主体、对象、范围、程序与监督管理。

2013年3月

民政部印发《关于做好首批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支持第一批选派1000名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到国家确定的中部和西部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覆盖的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提供专业服务。

2013年8月

民政部印发《关于加强医疗救助与慈善事业衔接的指导意见》,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医疗救助与慈善事业的衔接机制,做好医疗救助与慈善事业衔接的基础保障工作。

2013年11月

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提出要构建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制度,培养社区社会工作服务人才,设计和实施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2013年12月

民政部印发《中国社会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纲要(2013-2020年)》,明确社会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2014年1月

民政部、全国工商联联合印发《关于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的意见》,对民营企业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基本原则、参与途径等作出规定。

2014年4月

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制度,逐步形成协调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

2014年10月

民政部印发《关于民政部门利用福利彩票公益金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健全福彩公益金购买社会力量服务机制,发挥福彩公益金对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投入的补充作用,有效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2014年11月

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中央政府名义出台的指导、规范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文件。文件明确了慈善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以扶贫济困为重点开展慈善活动,要求培育和发展慈善组织,加强慈善活动监管。

2015年5月

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加快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任务路径与支持保障措施,是对我国社会救助及其服务提供理念、内涵与方式的重要创新。

2015年5月

民政部、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支持中央企业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的意见》,为中央企业参与慈善事业提供了包括直接设立慈善组织、发挥好已成立基金会的作用等10个方面的指引,鼓励中央企业通过多种途径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2015年7月

民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慈善表彰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确保表彰质量,规范工作程序,以此建立和完善慈善表彰奖励制度。

2015年7月

民政部、国家网信办、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关于积极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做好慈善事业宣传工作的通知》,明确慈善宣传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大力传播慈善文化理念,积极宣传慈善事业成就,广泛宣传正面慈善典型等。

2015年8月

民政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规范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出具主体、证明格式、虚假证明责任追究制度等作出规定。

2015年8月

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印发通知推广《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MZ/T 061-2015),这是我国志愿服务信息化建设领域第一个全国性行业标准,是开发、完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基础标准和重要参考。

2015年10月

民政部印发《关于鼓励实施慈善款物募用分离 充分发挥不同类型慈善组织积极作用的指导意见》,要求突出分工协作,确保公正透明,强化规范管理,通过协议委托、公益招投标、联合劝募、公益创投等4种方式实施募用分离。

2015年12月

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基金会对下设专项基金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监督其依法依规开展活动。

2016年3月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法系统规范了慈善组织、慈善募捐、慈善捐赠、慈善信托、慈善财产、慈善服务、信息公开、监督管理等内容,明确了一系列促进措施,是我国慈善制度建设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为开展慈善活动提供了遵循,为发展慈善事业提供了引领。

2016年6月

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服务完善、充满活力的志愿服务组织体系。

2016年8月

民政部公布《慈善组织认定办法》,明确了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应当符合的5项条件,以及不予认定的4种情况。同时公布了《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明确了申请公开募捐资格需具备的9项条件。

2016年10月

民政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提出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扩大专业社会工作覆盖领域和服务范围,逐步加大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规范力度,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制度。

2016年10月

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对慈善组织的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具体范围等内容作出规定。

2017年7月

民政部发布《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和《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两项行业标准,明确了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在性能、功能、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

2017年7月

银监会、民政部联合印发《慈善信托管理办法》,涵盖了慈善信托的设立、备案、财产的管理和处分、变更和终止、促进措施、监督管理和信息公开、法律责任等九个方面内容,为我国慈善信托落地生根提供了制度保障。

2017年8月

国务院公布实施我国志愿服务领域第一部专门性法规《志愿服务条例》,对志愿服务的基本原则、管理体制、权益保障、促进措施等作了全面规定,标志着我国志愿服务事业迈入了法治化发展轨道。

2018年3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进一步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2018年8月

民政部公布《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对慈善组织应当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信息公开应当真实、完整、及时等内容作出规定。

2018年9月

民政部印发《“互联网+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行动方案(2018—2020年)》,提出加快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慈善募捐等深度融合,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2018年10月

民政部公布《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对慈善组织开展投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投资取得的收益应当全部用于慈善目的等内容作出规定。

2019年8月

民政部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志愿服务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提出各级民政部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志愿服务的要求,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2020年1月

民政部发布《关于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广泛动员慈善力量助力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2020年12月

民政部发布《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 试行)》,明确志愿服务记录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无偿、及时的原则,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2021年12月

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十四五”时期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实施方案》,提出从2021年至2025年,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主,从社会工作先发地区遴选一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一对一牵手帮扶受援地区,力争实现受援地区县域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全覆盖。

2022年7月

民政部、卫生健康委、疾控局联合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志愿服务工作指引》,主要围绕社区防控志愿服务的工作原则,做好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应急准备,在应急状态下组织志愿者参与社区防控的任务、方法、流程及保障等提出了操作性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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