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社联动”是当下社会建设的重要创新性实践,是新时期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内容。理清其提法,明确其内涵,有利于创造性推进,重要且必要。
“三社联动”之意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之后,社会工作的概念走进大众,与先期提出的社区建设、社会组织概念并列,便有了“三社”的提法。2015年10月,民政部在全国社区社会工作暨“三社联动”推进会上指出,各地在“三社联动”的政策、机制、路径等方面积极开展创新探索,有效发挥了“三社联动”优势,为全面推进“三社联动”奠定了良好基础。
基于上述回顾,笔者以为,“三社联动”应该是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个方面通过联系与互动,实现各自功能,共同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过程。笔者在实践中发现,目前有关“三社联动”的经验中,一些地方实行的是一加一再加一等于三的样式,即三个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做法。须知,简单摆放在一起充其量是“三社”最初级的“联”。而深度的“联”,应当是把三只鸡蛋打开放到一个碗里,这是真正的“联”。然后才谈到“动”,即搅动成“混合体”。“三社联动”中“联”是基础,“动”是关键。
“三社联动”之“联”
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个实务要素之间的“联”,应该是互为依存、同步呈现、相互连接、携手并进的状态,具体从三个方面来阐述。
一是基于城乡社区的联。社区的一切工作都要充分考虑到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的元素,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应该发挥社区内外各社会组织的积极因素;社区亦应重视发挥专业社会工作的作用,培育人才,发展机构。做到社区领导胸中有“联”,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有突出位置,同步部署,同步展开,同步总结。
二是基于社会组织的联。要通过有效途径引导城乡社区内及其周边的社会组织树立“联”的意识,自觉进入社区平台开展服务。相关社会组织开展工作时可根据需要引入社会工作的元素。
三是基于社会工作的联。社会工作机构和专业人才要依托社区开展工作,社区社会工作者要遵循民政部颁布的《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南》,运用专业方法自觉为社区建设作贡献。
“三社联动”之“动”
谈到“动”,笔者从五方面来阐述。五方面力量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彼中有此,水乳交融,这样才能联而动之,而且动而得力得法。
一是需求导向的项目牵动。需求是“三社联动”的起始点,群众的切身利益需求是党和政府乃至所有社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在小政府大社会,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大背景下,项目便成为包含和体现群众需求的重要牵动体。在它的牵动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一起运作便成为可能。这条特殊的纽带把“三社”紧密联系在一起,吸引着三方向既定目标前行。
二是强势引领的社区主动。社区要发挥主动作用,在“联”与“动”上发挥带头作用,主动联系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队伍开展工作。实践证明,社区主动作为,能最大程度地发挥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作用,“三社联动”才会迸发出无限生机与活力。
三是共同取向的组织协动。各类社会组织是“三社联动”的生力军,在联动中有着各自独特的功能。所谓共同取向,就是在创新社会治理的大目标下和服务群众的项目制中,融入社区,找准位置,接到地气,演奏好自己的乐章,发挥好自己的作用。在需要专业力量时,注意与专业社会工作人才衔接。尤其是志愿者组织,需要与社会工作者开展“双工互动”,追求志愿服务与专业服务相互配合,相得益彰。
四是专业支撑的社工能动。在项目牵引下,在“三社联动”中,社会工作者具有无可替代的专业优势和主观能动性。应当按照《社区社会工作指南》明确的推进原则、流程方法、质量管理和服务保障等要求,综合运用个案、小组和社区方法开展实务。当相关社会组织在服务中发现专业问题时,社会工作者应视对方需求能动地参与其中,发扬合作精神,发挥自身作用。
五是自治主体的居民参与。居民群众参与是“三社联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离开居民参与的所有社会活动都是无源之水和无本之木。要把居民群众是否需要、是否参与、是否受益、是否满意,作为检验“三社联动”成效的首要指标和终极标准,坚决防止脱离群众的标签化、伪命题创新。
(作者单位:吉林省长春市社会工作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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