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公布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职责任务分工

2016-05-12 10:31   民政部门户网站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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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民政部正式印发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2016年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民政部正式印发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以下简称《分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2016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这是民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牵头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据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不同于传统的政府职能工作,关爱服务和救助保护的内容多种多样,涉及不同部门和各类群团组织,因此十分有必要建立一个立体化的组织协调机制,推动各政府职能部门、群团组织、社会力量之间的相互协作,形成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合力。此次发布的《分工》和《要点》,在充分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明确了27个部(委、局、办)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的职责,系统梳理了各有关单位2016年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要点。根据《分工》和《要点》安排,2016年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推动完成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推动完善教育关爱措施、改善贫困家庭环境、组织开展关爱服务活动、完善司法保护措施、加强政策宣传、协调推进源头治理、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督查、推动完善法律政策、加强关爱保护能力建设、统筹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落实工作保障措施等共计12个大项、49个小项的具体工作任务,切实将《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落到实处。作为农村留守儿童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牵头部门,民政部将以贯彻落实《意见》和《分工》、《要点》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各成员单位加强配合和相互支持,形成各司其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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