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建设为核心
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柳 拯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时间特殊、主题重大、成果丰硕、影响深远,是我们党的发展史上又一个重大里程碑,对于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战胜各种风险挑战,确保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影响。认真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各行业必须完成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全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义不容辞的一项重大政治责任。下一步,围绕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实现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需要重点做好四方面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即“围绕一个核心”“把握两个重点”“处理好三方面关系”“强化四方面服务”。
围绕一个核心,即制度建设。这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内容,也是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发展之路的根本保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坚持、改革和完善十方面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一是要完善党领导社会组织的制度,尽快推动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继续抓实抓好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二是要尽快出台社会组织法律法规,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制定修订工作,研究制定行业协会商会等单项法律法规,适时启动《社会组织法》的研究起草。
三是要适时推进社会组织民主协商制度建设,根据党中央总体安排部署,择机出台社会组织协商民主政策。
四是要逐步完善直接登记和双重管理并存的混合型登记制度。
五是要加强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制度建设,加快完成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研究提出公益慈善类、科技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去行政化举措,克服社会组织行政化倾向。
六是要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直接登记和脱钩社会组织的综合监管体制,完善年度检查、年度报告、举报处理、抽查审计、重点检查、信息公开、信用监管、自律监管、大数据风险预警等监管手段,加强社会组织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规范和维护社会组织发展秩序。
七是要加强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制度建设,加大对违法违规社会组织和非法社会组织查处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组织执法监察氛围。
八是要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制度建设,完善财政资金、税收金融等方面政策支持力度,健全完善人才政策,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九是要推动“互联网+社会组织”制度建设,强化社会组织科技支撑,提高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的智能化水平。
十是要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制度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健全内部运行机制,推动社会组织成为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主体,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
把握两个重点,即积极引导发展和严格依法管理。这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两项重点工作,也是必须坚持的两个基本原则。
一方面,要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发展,用好政府转移职能、购买服务、税收优惠、人才保障、孵化服务等“指挥棒”,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商会在管理社会事务,尤其是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和自律功能。
另一方面,要依法严格社会组织管理,坚决打击危害社会稳定的非法组党结社活动,严肃查处社会组织违法非法行为,维护社会组织良好发展秩序。在努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发展之路的艰辛实践中,这两手都要有,而且都要硬,都需要在一个较长时间段内实现动态平衡,同时要根据时、度、效,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现实环境、不同发展阶段实事求是地确定“两手抓”的用力程度和主攻方向。
处理好三个关系,即组织领导和政治领导、控制和引导、管理和服务之间的关系。这是促进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必须处理好的基本关系,也是建构中国特色社会组织领导体制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
一是要处理好组织领导和政治领导之间的关系,一方面要尊重社会组织的法人主体地位,党组织除对脱钩和直接登记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履行政治审核把关职责外,没有直接选拔任用社会组织干部的职能,不会对社会组织进行直接的组织领导;另一方面又要通过加强和改善社会组织党的领导,制定和实施正确的社会组织路线、方针和政策,监督社会组织遵守法纪与道德规范,确保社会组织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要处理好控制和引导之间的关系,一方面要通过政治引领、法律规制和制度规范,保证社会组织沿着中国特色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进行“利益表达、政治参与和社会监督”;另一方面又要通过政策支持、项目发展和环境营造等措施,引导、发挥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交流交往中的独特功能作用。
三是要处理好管理和服务之间的关系,一方面要高度关注社会组织发展变化特点,根据实际需要审慎稳妥、分类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使各类社会组织按需设置,加快实现社会组织管理从外延扩张向内涵深化方向转型发展步伐;另一方面,要通过制定实施有利于社会组织发展和作用发挥的政策,特别是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等措施,进一步增强社会组织服务功能,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服务,从而实现社会组织的自我良性发展。
强化四个服务,即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这是中国特色社会组织的基本功能定位,也是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服务国家”,指的是社会组织要秉承国家利益至上原则,在国家战略布局和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需求中找准坐标方位、找准服务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承担好党中央交给社会组织的使命和责任。
“服务社会”,指的是社会组织要在创新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公益慈善事业、提供公共服务、扩大就业渠道、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提供政府难以提供也提供不好、市场又不愿意提供的生产性、生活性、生态性以及社会性服务。
“服务群众”,指的是社会组织要做党和群众之间的桥梁与纽带,多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维护和发展群众利益,不断增强自身影响力和感召力。要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把党的决策部署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把党的关怀送到群众中去。
“服务行业”,指的是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在服务企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制定行业标准、维护会员权益、反映行业诉求、调节贸易纠纷等方面的功能作用。
强化“四个服务”是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发展之路的内在要求,也是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肩负的光荣职责与使命。搞好四个服务,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广大社会组织管理者和从业人员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国家意识、全局意识和制度意识,更加注重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需要提升专业素养和制度执行能力,提高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的质量和水平;需要锤炼过硬作风,弘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服务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觉把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战略转化为践行职责使命的实际行动与效率效益,使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成为一支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让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
(作者系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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