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积极履行“三基”职责,以强有力的举措推动各项工作持续进步。
巩固脱贫成果兜底保障政治责任全面夯实
持续发扬脱贫攻坚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兜底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
召开视频推进会,指导各地认真落实甘肃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提高救助精准度和时效性。继续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保障标准,全省城市低保省级指导标准提高8%,达到每人每年8076元,补助水平提高到7008元;农村低保省级指导标准提高10%,达到每人每年5268元,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年人均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5268元、5004元。全省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10500元、6852元;照料护理标准根据自理能力分档,年标准达到全自理1800元、半护理3612元、全护理5412元。部署开展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指导各地严肃整改审计指出具体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持续开展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将符合条件的3.76万名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救助帮扶范围。
增进民生福祉特殊困难群体生活保障不断加强
认真做好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在增加民生“温度”、促进共同富裕上展现新作为。
一是加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力度。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年度工作要点,出台《甘肃省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筹建专家委员会,完成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区)创建省级评估。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供养标准,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470元、1080元,保障孤儿5955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3482人。进一步规范收养登记工作。
二是加强残疾人服务保障。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补贴范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惠及27.1万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惠及36.9万人。实施福彩助残公益项目,下拨省级福彩公益金300万元,面向39个乡村振兴国家和省级重点帮扶县的社会福利机构和城乡贫困家庭有康复需求残疾人提供假肢、矫形器和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
三是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大提升专项行动,上半年共救助4693人。
聚焦群众关切基本社会服务日趋完善
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加供给、完善服务,改进管理、提升质量,基本社会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一是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增加。将“建设120个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纳入2022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计划,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建设和运营管理实施细则。截至6月底,14个市(州)均已完成选址工作,市级资金配套率100%,开工率89.2%,完工5个。指导兰州、武威抓好全国和省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建设家庭养老床位6500张,提供居家上门服务1.3万人次。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对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加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年内计划培训2万人,已培训1.02万人。
二是殡葬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制定出台《甘肃省“十四五”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殡葬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下拨省级第二批福彩公益金1250万元,资助6个县(市、区)级殡葬公共服务设施空白点在建续建项目。指导各地重新调整优化火葬区,加快推进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持续开展殡葬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统筹做好春节、清明期间祭祀祭扫和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慈善社工和志愿服务有效开展。在全省谋划建设300个社工站,下达省级补助资金1500万元,目前已建成218个。加强与东西部协作省市民政部门沟通对接,确保东西部协作100名社工人才交流的前期准备工作有效落实。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选聘37名同志为第二批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培养对象。制定《关于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工作抽查实施方案》,规范志愿服务记录和检查制度。开展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工作,做好慈善组织年度报告和信息公开监督工作。加强福利彩票发行监管。
四是婚姻登记管理持续加强。深化推进结婚登记“市内通办”,上半年共办理“市内通办”结婚登记1030对。积极推进全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持续推进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工作。
稳固社会根基基层社会治理深入推进
积极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优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稳妥推进部分地方行政区划优化调整,基层社会治理根基进一步夯实。
一是城乡社区治理不断深化。印发《甘肃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持续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创建,加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严格落实《村务公开规范》,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公开村级重大事项,全面接受群众监督。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衔接配合,合力推动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制定修订工作。会同省住建厅开展物业管理委员会试点。指导各地推进居(村)民委员会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覆盖率达到99%。
二是以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发展。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年检内容,社会组织党建不断加强,党的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印发《甘肃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2022年工作要点》,实施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等7个专项行动,年检社会组织721家。会同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深化东西部协作社会组织帮扶,加强与天津、山东对口援助地区的对接协调,截至目前,对接协作市71家社会组织,意向开展帮扶项目65个,涉及资金150余万元。
三是积极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加强行政区划制度建设,研究制定了《甘肃省民政厅行政区划变更审核工作规范(试行)》和《省民政厅行政区划变更专家论证办法(试行)》。审慎稳妥推进区划优化调整,完成兰州市部分县区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审核审批工作。完成甘肃省标准地名图集、地名录、地名词典验收审核,地名志已进入出版程序。启动甘新省界和省内42条县界的联检工作。
立足高质量发展民政改革创新持续加力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努力探索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打造民政工作创新发展的新引擎。
一是加快民政法治建设。召开全省民政法治工作会议,不断完善社会救助、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殡葬改革、地名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法规制度。
二是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建立全省民政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完成“掌上民政”一、二期项目建设,实现与省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8个系统、民政部“金民工程”法人系统和婚姻在线预约系统的对接,全力推进民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
三是夯实民政基层基础。联合省发改委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共计45个,中央预算内资金53279万元,较2021年增幅60.15%,支持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级福彩公益金5668.8万元,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方面支出。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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