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精辟概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提出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性、科学性,是做好新时代新征程民政工作的根本遵循和思想武器。福建省民政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奋力推进民政事业守正创新、高质量发展,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在增进民生福祉上展现新担当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分配制度”“增加低收入者收入”“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福建省目前有280余万孤残老幼等困难群众,保障基本民生是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的应有之义。我们将坚决履行民生兜底的政治责任,全方位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让困难群体共享发展成果。
强化担当作为“兜住底”。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落实延保渐退等政策措施,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快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落实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进提标、提质、扩围,不断提升困难群众生活品质。加大因灾因疫等受困群众救助帮扶力度,落实取消户籍地限制、由急难发生地乡镇或县级民政部门按急难型实施临时救助等措施,确保基本民生安定稳定。
推进精准救助“兜准底”。细化实化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人口的认定办法和帮扶政策,完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推进精准认定、精准识别。健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的主动发现机制,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强化部门数据高效协同共享,形成“监测-预警-处置-核查-救助”的闭环运作,实现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
实施温暖救助“兜好底”。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创新“资金+物质+服务”救助方式。推进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升级,加大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关爱保护力度,保障儿童合法权益。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加快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保障质效。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广泛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关爱帮扶,推动全社会关心关爱困难群体的良好氛围更加浓厚。
加快构建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在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上彰显新作为
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截至2021年,福建省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669万,占总人口的16%,预计至2025年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幸福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群体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满足刚性需求“保基本”。高标准抓好《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的贯彻执行,着力解决老年人用餐难、出行难、看病难等急难愁盼问题。聚焦高龄及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刚性需求,发展老年人养护院,提升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推动建立健全具有福建特色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优化孤寡老人服务,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让老年人都享受到便利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
提升服务水平“强质量”。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探索“社区+物业+养老”“家庭养老床位”等模式,鼓励建设社区“嵌入式”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让老年人在家门口享受专业化养老服务。统一全省养老服务设施等级划分与评定,打造一批星级农村幸福院,推动乡镇敬老院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着力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发展,增加社会化养老服务供给,构建“基础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选择”的养老服务新格局。
打造创新品牌“促发展”。更加注重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调发展,创新打造“福见康养”养老服务品牌。引导养老服务业与教育培训、健康等幸福产业融合发展,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推进老年用品和康复辅具产业发展,做强老年用品品牌。加快智慧养老建设,让老年群体跨越数字鸿沟,乐享数字经济和科技发展成果。
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在健全完善共建共治共享机制上实现新突破
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积极发展基层民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和来闽考察期间,提出“远亲不如近邻”“三个如何”等重要理念,为推进基层治理创新提供宝贵财富和重要遵循。我们将坚持党建引领,发挥福建省红色圣地、绿色宝地、发展高地、两岸福地等优势,健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机制,进一步激发人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发展基层民主,彰显制度优势。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建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备案制度,积极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作用,指导村(社区)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完善基层协商民主体系,健全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建设,推进乡镇(街道)、村(居)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更好地彰显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优势。
深化近邻服务,激活主体作用。全面总结推广党建引领近邻服务模式,在增强政府公共服务集约提供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实际、挖掘社区禀赋,充分发挥居民在邻里互助中的主体作用,以“五助”服务为重点,完善拓展近邻服务功能和内容,全方位提升居民生活的便利性、多样性、可及性、安全性和持续性,积极打造和谐文明温馨的幸福社区。
推进“五社联动”,支持多方参与。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村委会)组织作用,健全完善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会工作者为支撑、以社区志愿者为辅助、以社会慈善资源为补充的现代基层治理行动框架,探索社区慈善发展模式,推动搭建“慈善+社工+志愿服务”平台,提升社区治理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加快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
强化智慧赋能,提增治理质效。大力推进“区块链+智慧社区”国家级创新应用试点,通过数据流通、共享和合作打通传统社区的堵点、补齐短板,助力构建社区治理新模式。推动政务服务平台向乡镇(街道)延伸,提高基层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充分考虑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习惯,推行适老化和无障碍信息服务,保留必要的线下办事服务渠道。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减轻村级组织负担,让基层更加集中精力服务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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