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沙龙】观察:转型时代的社会工作转型

朱健刚 2018-07-23 08:28   朱健刚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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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汶川地震救灾之后,社会工作在政府和民间的合力推动下正成为一股新兴的潮流。作为一种专业的慈善力量,社会工作被看作可以用来填补政府在社会职能转移过程中所出现的社会福利的真空。

2008年汶川地震救灾之后,社会工作在政府和民间的合力推动下正成为一股新兴的潮流。作为一种专业的慈善力量,社会工作被看作可以用来填补政府在社会职能转移过程中所出现的社会福利的真空。社会工作者也似乎正成为这种新的社会福利职能的承担者和操作者。但是即使是在汶川地震救灾中,社会工作者很快就发现自己正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在官民关系日趋紧张的社会中,社会工作者进入社区,发现那些维权的居民并不是所谓的问题人群,反而是能够解决问题的动力。社会工作者发现自己不但难以解决社区的关键问题,反而要回避那些关键问题才能够获准呆在社区。这种尴尬的境地使得社会工作者意识到自己所面临的是动荡不安的社区、不平衡的统治秩序、朝令夕改的社会政策以及混乱但是持续不断的社会转型。

转型社会工作正是在这一转型背景下展开。这一概念具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它将社会工作的视野投射于一个正在处于迅速转型的社会空间。另一方面它将自身专业视作推动这种社会向更为公平正义的方向改变的力量。只有这两个方面条件都符合,才能称之为转型社会工作。

社会工作在今天的中国正面临一个历史性的大转型时代。在中国,这种转型具有两方面的含义:

一方面,中国社会正处在世界范围的市场化潮流中,它已经被深深地卷入全球资本主义化的旋涡之中。2002年中国加入WTO体系是最重要的标志。这种全球化的过程展示着卡尔·波兰尼所说的市场“嵌入”社会最后成为社会主导逻辑的大转型(波兰尼 1957)。

另一方面,不仅仅是进入全球体系,中国社会本身也正在经历着剧烈的体制转型,在国家权力的导引和推动下涌动的市场化大潮,空前猛烈地冲击着原有计划体制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制度的各个领域,并重新塑造着全部社会生活。这种双重转型既是梁启超先生所言“三千年亘古未有之大变局”的当代延续,也是包含着当代社会主义社会转型的特定特征。这种转型究竟会通向何方,是形成所谓以“北京共识”为基础的中国模式,还是孕育着尖锐的矛盾以至于形势可能陡转直下的危机,目前仍然是在广泛的争议之中。但是不管怎样,置身于社会底层的社会工作直接面对这种大转型。因为社会底层发展相对缓慢的社会结构难以适应急剧转型的市场经济,使得社会,尤其是社会边缘或者弱势群体缺乏自我保护,产生众多的民生和社会发展问题。

这些民生和社会发展问题日积月累,在这二十年间形成深层次的民怨,民怨酝酿着民愤,民愤逐渐形成暴力,在最近的五年间,社会的群体性暴力事件日益增多,甚至指向儿童和警察。官民关系紧张以及社会与道德失范形成社会溃败(孙立平,2010)已经使得社会危机初步呈现。因此,在未来十年间,虽然政治结构依然是刚性稳定,但中国已经进入社会矛盾的凸显期。这十年也是社会能否平稳过渡的关键期。因此,转型社会工作理论不能将自己的视野只是局限于一个一个的个案,而是要将这些个案放置于一个充满矛盾和冲突的转型时代,将社会如何平稳转型作为自己基本的理论关怀和实践目标。

当前的社会工作虽然得到各级政府前所未有的重视,但是社会工作发展的局限性仍然是很明显的。由于忽视了社会转型对每一个社区及其个体的影响,社会工作常常将自己局限于福利服务提供者的角色,或者是某种服务技术的实施者,更加令人担忧的是,在政府购买服务的浪潮中,社会工作只是满足于向资助方汇报个案、小组、社区活动的数字。在面对民众维权和政府维稳的矛盾对立中,社会工作常常忘记自己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理想。

社会工作面对社会转型,自身同样需要转型,它不能将自己仅仅视为社会福利的运作者,而应该把自己看作是带来社会变革的行动者。社会工作视野中的社会变革着重体现在社会工作者在助人自助的过程中,将服务群体培育成为具有公民权责意识,能够志愿行动的积极公民。这类积极公民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围绕自己的权益、信仰或者社会质量的提升开展多样化的公民行动。这类公民的理性、和平和建设性的行动,从结构的视角来看,可以化解社会矛盾,缓和社会紧张,进而可以推动社会往公平正义的方向改变,甚至推动政府创新,形成社会有效参与的新的治理格局。为此,公民行动可以构成社会变革的持续动力。社会工作在转型时期应该致力于在日常生活中培育积极公民,最终形成公民社会。

按照这一方向,当前的社会工作需要有下列三个方面的转型。

第一个方面,社会工作应该走向社区为本,致力于整体环境的改变,从而带动人的改变。做到以社区为本的社会工作,首先应以优势视角替代短缺视角(张和清,2008),将服务群体视为潜在的具有行动能力的公民,转型社会工作相信普通人最有可能在自己的家园或者亲密社群中成长为公民,因此,转型社会工作不应该拘泥于小组或者个案,而是将服务群体视为拥有社会资本的网络,从而以社区的视角来看待服务群体,进而谋求社区改变。

其次,转型社会工作应该强调培力过程,通过培力来使得社区服务群体自身具有行动的力量。在优势视角下,社区的培力着重于能力建设、资源链接以及陪伴成长。这三种形成了转型社会工作的基本思路。具体来说,社会工作应该根据社区群体的具体需求,以生计、教育、环境或者文化等为切入口,关键在于塑造社区内的社会公共空间,这一社会公共空间包含着适当的公共设施建设,重点在组织各类公共活动,发掘社区骨干,制定议事规则,协商公共议题,从而培育公益领袖,形成各类公民自组织。通过这样的社区营造,转型社会工作就可以不断培育出积极公民,进而带来社区的自发的改变。

再次,转型社会工作应该与民间公益组织(NGO)以及社区的志愿行动有机结合,形成社会合力,推动合作治理的格局。当前的社区治理或者依赖于国家政权建设,或者采取自由放任的做法,这些都不利于社区内产生公民,参与式发展虽然方向正确,但是单纯地依靠社区本地的力量,在一个日益被置于全球化体系的社区很容易成为一种神话。社会工作介入形成的内外合作力量有利于形成能和企业、政府平等协商的合作治理格局。这依赖于社会工作者在社区中长期的工作,专业性服务,在社区中形成互惠、信任与网络,从而使得社会工作形成一种社会力量。也才能够和政府、市场形成真正平等的合作,也使得权力得到制衡。

在这个过程中,社区不应该只是社会工作的项目地,而应该成为社会工作的事业之根。社会工作应该长期深入地扎入某个具体的社区,并根据社区的节奏开展工作,它应该推动组织的在地化,同时也应该积极进行资源的链接,将外部公益网络和社区能够连接起来,从而在社区中形成社会力量,参与到社区治理中去。

第二方面,在社会改变的方向上,转型社会工作应该是强调整合的社会工作,社区工作应该与社会政策、发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社会转型过程也意味着大量的社会政策需要创新,社会工作者不应该忽视这样的领域。如果转型社会工作只是为做社区而做社区,那么这样的改变仍然是脆弱的,转型社会工作应该以社区实践为基础发出声音,为相关的社会福利制度和社会政策改革提出倡导建议,进而影响相关的社会政策的改变。转型社会工作基于自身的丰富的社区实践,应当提出具有创造性的更具公平意义的政策。不但如此,在转型社会工作面对的社区领域,发展型的NGO也做了多年的努力,积累了丰富的改变贫困的发展经验和教训。这些实践为很多民间公益组织的发展提供了社区整体建设方面的策略和技术。正因为此,转型社会工作也需要与发展工作结合起来,共同开展由社区工作到社会改变的路径。

第三个方面,转型社会工作强调对权力的反思。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当前最主要的矛盾仍然是权力缺乏制约以及公民权利难以得到充分保障。社会工作同样也陷入这种权力关系的不平衡之中。转型社会工作应该有清醒的权力意识,这种对权力的反思不仅仅是对政治权力干预日常生活的反思,也包括对社会工作实践本身所带有的权力的反思。甚至也应该包括对指导社会工作的知识-权力的反思和批判。对于这一类的反思,社会工作尤其要强调自己的实践性,在实践过程中加以反思。

当前的社会工作出现的两个令人忧虑的现象是,一方面政府购买服务使得社会工作出现了官僚化的趋势,社会工作主要忙于跑项目,眼睛向上,一方面在工作上完全按照政府的节奏,而不是社区的节奏,社会工作成为替政府打工的人。另一方面社会工作过于强调技术化,强调自己的专业性,而忽视和社区志愿者以及其他公益机构的联系。这就使得社会工作在动荡的社区中无法真正解决问题,而且也失去自己的同盟军。转型社会工作试图让社会工作回归到最初的公益理念中去,回到社会中来。并具有鲜明的公平正义的价值导向。

总的来说,转型社会工作的方向就是和民间公益组织以及具有公民导向的社区骨干结合起来,形成社会转型的动力,针对中国社会转型的问题,基于公民培力的理念而开展的社会工作,它的目标就在于推动中国社会的和平转型,建构公民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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