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我学,全国民政工作会议说了哪些重要的事

2020-01-03 09:19   中国社会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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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8日至29日在京召开的全国民政工作会议,总结2019年民政工作,分析面临形势,研究部署2020年工作,动员全国民政系统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为宣传贯彻会议精神,本报特别整理了这次会议的亮点和重点内容,以便于民政干部职工学习掌握,争当新时代人民群众心中“最可爱的人”。

2019年12月28日至29日在京召开的全国民政工作会议,总结2019年民政工作,分析面临形势,研究部署2020年工作,动员全国民政系统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为宣传贯彻会议精神,本报特别整理了这次会议的亮点和重点内容,以便于民政干部职工学习掌握,争当新时代人民群众心中“最可爱的人”。

政治性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这深刻指明了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民政工作就是党的政治工作。民政工作事关民心向背。我们保障5000万左右的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并通过养老服务、社区服务、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等工作联系和服务千家万户。做好民政工作,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是影响民心的大事。民政工作事关党的执政根基和长治久安。民政工作的对象和成效主要在基层,特别是基层群众自治、城乡社区治理等工作,直接关系到所有群众的民主政治权益,是人民当家做主的重要体现。民政工作的政治性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我们要认真审视作出的决策、出台的政策措施,用民心这把尺子量一量,以老百姓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为标准,把民政工作做扎实、做到位。

群众性

民政工作件件与群众打交道,事事关乎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的切身利益,桩桩体现群众性这个基本属性。民政工作的对象是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做民政工作就是做新时代党的群众工作,就是在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就是在为人民服务。各级民政部门要牢记初心宗旨,始终站稳群众立场,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设身处地为广大民政服务对象特别是各类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着想,以群众的需求为政策导向,把群众的关切作为工作的重心和着力点,将心比心、心心相印,换位思考、春风化雨,将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精准送到群众身边。

时代性

时代是出卷人。民政工作的时代性贯穿着整个发展历程。要坚决破除就民政谈民政的思维定势,把民政工作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高度来审视,放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来把握。要适应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紧紧围绕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的展开和推进,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更好发挥民政部门在民生保障中的兜底作用、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使民政工作始终与时代同发展、共进步,更好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协同性

协同性是部门工作的共同特点,是各项工作取得良好综合效应的必然要求。解决制约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法制、体制、资金、人才等瓶颈问题,必须增强民政工作的协同性,充分调动政府资源和社会、市场等方面的资源支持参与。做好协同工作,必须站位全局,既讲自己又讲全局,尽力赢得相关部门的认同;必须科学精准,通过深入调查研究,筑牢协同的基础,发挥协同的最大作用;必须讲求方法,精准解题,务求得出最大“公约数”。民政部门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在中央统一领导下,更加努力地争取各地党委政府加强领导,争取各部门大力支持,争取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广泛参与,拓宽上下左右视野,打通各个环节通道,形成“一盘棋”、拧成一股绳,推动民政事业行稳致远。

2019年是民政事业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各级民政部门紧紧围绕中心、坚决服务大局,深化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和论述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民政事业发展迈入新阶段。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统揽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得到贯彻落实,各有关部门、社会各方面更加关心支持民政工作。浙江、重庆、新疆等省份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名义出台了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了含金量足、创新力度大的具体举措。

组织32个工作组分赴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宣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调研民政工作。各地民政部门联系实际抓学习、抓研究、抓贯彻,明确了民政领域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的方向和着力点,铺设了民政事业长远发展的制度轨道。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思想理论武装和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加强。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狠抓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思想政治、干事创业、为民服务、清正廉洁等方面取得新成绩、新进步,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强化了“两个维护”,民政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快形成并不断巩固。上海、宁夏、江苏南京、福建福州、湖北武汉、浙江温州、广东汕头、四川达州、江西兴国等地方推出的民政改革创新经验入选“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攻坚克难案例”。

聚焦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民政兜底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以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为牵引,完善各项兜底保障政策。

联合公安部、司法部、全国妇联等12部门出台留守妇女关爱政策。联合财政部、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扶贫办等4部门制定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政策。

出台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强化临时救助兜底保障政策。

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整治。

将中央财政新增的救助补助资金、民政部门留存的彩票公益金和各项政策措施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

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特别是慈善组织参与脱贫攻坚。

179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继续保持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稳定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

第七届慈展会对接扶贫资金近75亿元,全国4.1万个社会组织开展了6.2万个扶贫项目,投入资金超过600亿元。

加大罗霄山片区扶贫和定点县扶贫力度,江西省遂川县、莲花县实现脱贫摘帽。

稳步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广大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基本需求得到更好满足。

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加大对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保障力度,针对猪肉等食品价格上涨,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北京、天津、上海、安徽、广东等省份寻亲服务成效明显。

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政策实现省级层面全覆盖。

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国家保障制度。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启动实施。

会同国资委出台劳动密集型企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政策,连续两年开展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百场宣讲进工地”活动。

联合教育部等9部门印发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强化镇、村两级儿童工作力量配备。

联合财政部、中国残联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加强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在13个地区开展国家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

规范并实施新的“福康工程”。

加大慈善事业促进力度。

强化党领导基层群众自治和社会组织管理,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夯实。

联合中央组织部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

联合中央宣传部推选“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并开展巡回宣讲。

深入推进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推广优秀社区工作法。

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开展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实验。

实施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出台加强社会组织政治建设、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引导哲学社会科学社团健康发展、明确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程序等政策规定。

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

常态化公开社会组织违法失信名单信息。

举办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累计53万人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发布《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稳慎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和地名清理规范,探索特大镇设市模式。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总结表彰。建成并上线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联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举办《中国地名大会》。完成14条省界联检和3条省界界桩更换,及时排查调处边界纠纷和隐患。

着力打通难点堵点,基本社会服务水平有了新提升。

养老服务

报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经国务院同意制定《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

牵头建立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规范备案管理。

出台社区养老服务税费优惠、失信联合惩戒、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等政策。

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启动实施,截至2019年11月底,机构法人登记率达到83.7%。

持续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整治6.2万处隐患。

截至2019年9月,全国养老机构和设施达到17.77万个,床位754.6万张。

殡葬管理服务

联合11个部门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摸排和整治,全国摸排出的2411座“住宅式”墓地基本整治完成。

发挥殡葬改革试点地方的辐射带动作用。

山西、黑龙江、江苏、河南、湖南、海南、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等省份建立省级殡葬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苏、湖南、广东、重庆、四川、广西、陕西、甘肃、青海等省份制定完善了殡葬或公墓规划。

江苏、福建、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云南、陕西等省份加大殡葬设施投入,推进移风易俗。

浙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青山白化”治理。

婚姻登记服务

婚姻档案的信息化工作基本完成,婚姻登记领域严重失信当事人纳入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范围。

加强涉外婚姻管理,持续提高婚姻登记规范化水平。

北京、浙江、湖北、广东、重庆、陕西扎实推进婚姻管理信息化建设,河北、上海、山东、河南、甘肃积极推进婚俗改革。

深化改革创新,民政治理能力取得新进步。

各地全面完成民政部门机构改革。

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7项、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17项。

出台民政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清理废止有关政策文件。

强化风险防控,出台切实做好民政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编制印发重点风险预防处置措施清单。

制定社会救助、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批准发布了26项民政行业标准。

“金民工程”完成应用系统开发建设。

“互联网+”在各个政务服务领域扩大应用。

持续加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民政新闻宣传阵地建设。

民政外事、统计、信访、安全、保密、档案建设进一步加强。

继续开展基层蹲点,督促重点政策措施落实。

数说2019

民政兜底保障——

●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特别是慈善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第七届慈展会对接扶贫资金近75亿元,全国4.1万个社会组织开展了6.2万个扶贫项目,投入资金超过600亿元。

●179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稳定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

●加大罗霄山片区扶贫和定点县扶贫力度,江西省遂川县、莲花县实现脱贫摘帽。

基本民生保障——

截至2019年11月底

●全国保障城乡低保对象4333.5万人,累计支出低保金1433.8亿元。

●全国供养471.6万特困人员,累计支出救助供养资金335.1亿元。

●累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88亿元。

●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资金59.1亿元,惠及2.36亿人次。

●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86.1万人次,支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16.5亿元。

●中央财政补助孤儿生活费提高50%。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惠及1031.3万、1322.2万残疾人。

●全国登记认定慈善组织超过7500个,成立慈善信托261笔。

基层社会治理——

●截至2019年11月底,全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78.6%和46.1%。

●累计53万人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截至2019年12月20日,全国注册志愿者逾1.39亿人,志愿服务17.97亿小时。

●完成县级以上行政区划调整事项20件,优化8个大中城市市辖区规模结构,新增12个中小城市。

●完成14条省界联检和3条省界界桩更换。

基本社会服务——

●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启动实施,截至2019年11月底,机构法人登记率达到83.7%。

●持续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整治6.2万处隐患。

●截至2019年9月,全国养老机构和设施达到17.77万个,床位754.6万张。

●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摸排和整治,全国摸排出的2411座“住宅式”墓地基本整治完成。

●婚姻档案的信息化工作基本完成。

深化改革创新——

●民政部门机构改革全面完成。

●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7项、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17项。

●批准发布了26项民政行业标准。

●持续加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46.39亿元和彩票公益金38.53亿元,同比增长7.88%和33%。

●截至2019年12月20日,福利彩票销售1846.32亿元,筹集公益金约537亿元。

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贯彻社会政策要托底的要求,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贡献力量。

兜住脱贫攻坚之底

四责和三兜:要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找差距、补短板、填漏项,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失职追责,组织各项兜底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的全覆盖排查,确保兜住底,底不能破;兜准底,对象不能偏;兜好底,保障水平要适度提高,切实做到全面小康道路上,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推动建立稳定脱贫、防止返贫的长效机制:要全面落实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深化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动态保持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或高于扶贫标准。 要坚持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监管,进一步巩固罗霄山片区扶贫和定点扶贫县脱贫成果。 对特困人员、孤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要全面落实相关养育和保障政策,确保应养尽养。 对生活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要全面落实两项补贴政策,做到应补尽补;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要全面落实关爱服务政策,确保应帮尽帮。

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改革探索:针对政策落实中的难点堵点,全面梳理近年来出台的养老服务政策措施,找准贯彻落实中的问题症结,制定督促落实的政策措施清单,推进市场化改革,激发养老服务发展活力。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和推进措施,编制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实施《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制定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标准,出台发展老年用品产业政策,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组织第五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指导开展全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完成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体制机制:要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养老服务领导协调机制,创新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建好用好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健全辐射社区和家庭的养老服务网络,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做好空巢、留守老年人定期巡访,发挥大城市养老服务的带动作用,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能力

部省市三级民政部门都要眼睛向下,指导县级民政部门对照近年来中央和地方有关社区治理的政策部署。

制定完善本区域社区治理的制度体系和服务布局,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组织和驻区单位联动机制,把群众参与的议事协商活动制度化,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建强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

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治理和服务的指导力度。

推动出台《城乡社区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制定增强村级综合服务功能的指导意见、规范村委会建设的意见。

组织全国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试点。

开展村级议事协商示范点建设。

印发实施《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

启动“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

做好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跟踪检查和综合评估。

推进民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立法方面

推进社会救助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未保法制修订工作。

配合司法部,抓紧完成《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和《殡葬管理条例》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继续推动修订《婚姻登记条例》《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加快完成《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

重要制度方面

推动制定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构建统筹衔接、分层分类的梯度救助体系。

研究制定完善低保制度、健全临时救助制度、规范特困人员认定和供养服务等政策措施。

研究制定对恶意弃养或失信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推动建立特殊困难残疾人服务补贴、配置康复辅助器具补贴制度。

探索研究制定加强残疾人帮扶的政策措施。

研究制定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

建立全国基层社会治理评估调查制度、统计制度和信息直报点制度。

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进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修订《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

健全慈善募捐、慈善记录统计和慈善表彰制度,完善慈善捐赠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

研究制定设立市辖区标准及其配套申报审核办法,推动各地加快健全完善设镇、设街道标准。

制定深化殡葬制度改革的政策文件。

修订《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重要体制机制方面

做好建立中央层面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管理等有关机制工作,持续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体制。

健全村党组织领导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的相关机制、党领导社会组织的机制。

强化部门协同,做实各级各类民政牵头的议事协调机制。

将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主责主业,统筹制度制定与实施。

科学编制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

一方面加大“十三五”规划落实力度,确保圆满收官,一方面加紧谋划“十四五”民政工作。 要立足战略发展全局,把“十四五”民政各项业务的发展指标、规划任务和重大项目放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过程中考量。 要明确发展重点,突出问题导向,对薄弱环节和滞后领域进行集中攻关,提出一揽子任务举措。 要创新发展思路,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激发社会和市场参与,着力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要深入调研,摸清家底,结合实际统筹谋划,加强民政规划与国家发展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的衔接,加强地方与中央的衔接,争取将民政规划重要内容更多纳入国家和各地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

深化改革创新,持续增强发展动力

改革是方向:解决民政事业发展中的各种矛盾问题,只能用改革的办法,别无他途。前提、目标、抓手、保证: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改革的根本前提,把完善制度作为基本目标,把深化“放管服”改革、运用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作为重要抓手,把满足群众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有机结合作为重要方法,把法治建设与改革创新协同推进作为有力保证。社会组织管理等方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基本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任务。持续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推动社会组织从重数量到重质量、从重登记轻管理向积极引导发展和严格依法监管并重转变,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儿童和残疾人福利等方面: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创新试点;稳妥推进“养治教康+社会工作”一体化的孤弃儿童区域性养育机构建设和SOS儿童村改革;筹备建立中央企业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专项基金;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综合创新试点。区划地名管理等方面:做好对本地方行政区划设置调整的需求论证、风险评估和组织实施工作;依法稳妥整治不规范地名,加强地名文化遗产弘扬和保护,推进地名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社会事务管理等方面:把“逝有所安”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推进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和丧葬礼俗改革,持续整治突出问题,推进移风易俗;研究加强婚介机构监管的有效措施,开展跨区域婚姻登记试点和婚俗改革试点;探索建立救助管理工作第三方监督委员会或特邀监督员制度。慈善社工志愿服务等方面:创新慈善参与机制;拓展社工专业人才发展空间,提升专业服务水平;更好履行民政部门志愿服务政策制定、服务监管等行政管理职责;统筹福彩新游戏研发和传统游戏潜力发掘,拓展新销售渠道;健全彩票公益金管理制度,实施全覆盖审计。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0年1月2日二、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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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编:段冬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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