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的服务标准指南》发布

2020-10-09 11:29   司法部政府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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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波市北仑区编制印发了《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的服务标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针对社区矫正服务特殊风险制定了服务伦理、分级分类、风险管理、争议处置等规范,明确社会工作者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职业态度、分类标准、职业防护等内容,实现工作人员和矫正对象双向权益保护。《指南》是社区矫正法实施后全国首个以社会组织为社区矫正工作参与主体的服务标准。

2014年来,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司法局深耕社会组织土壤,形成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红领矫正模式”,“去标签”矫正方法获国际社区矫正协会推介。为扩大参与规模,2016年开始实施“类红领培育”项目,并于2019年成立社区矫正社会化服务联盟。9月1日,该局主编《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服务标准指南》正式出台,建立了以社会组织为矫正工作参与主体的服务标准。

一、从“栽盆景”到“育森林”,参与数量跃居全省首位

一是广泛培育奠定数量基础。依托“红领之家”为全区培育“红领带头人”,安排有意向、有能力组建类红领组织人员及现有成熟社会组织负责人接受“红领之家”带岗培训,学习“红领之家”运作流程和“红领矫正模式”成功经验。成功示范带动全区建立“浃江知行社”“惠风”“烽火”“洛可”“霞浦三中心”等类红领、子红领机构13家,实现区内“零死角”覆盖,矫正服务社会组织数量居全省首位,占全市同类社会组织45%,配备专业社工24名,先后帮扶社区矫正对象超过2200名,脱管率、再犯罪率均低于0.2%。

二是品质服务吸引志愿参与。利用“类红领”组织社会性优势,结合区域特色及政府中心工作制定个性化服务菜单,固定安排敬老、护绿、秀山、亲水、靓城、导医等社区服务,阶段性推出垃圾分类、赛事保障、文明引导等活动项目,开展切实服务社区、乡村需求的公益活动,进一步整合政府机关、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小型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资源,吸纳志愿者476名。

三是队伍建设凸显专业亮点。聘请专家学者担任顾问,着重在犯罪心理、心理干预、社会工作等方面提供意见,提升社会组织专业水平。携手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建立实训实践基地,为志愿者、社会组织提供每年5个工作日以上集中学习机会,参训率达100%。成立区矫正工作“专家库”,引进区内知名讲师、优秀律师、医学心理专家、企业家等人才26名,填补原矫正工作人员知识面和专业性单一缺陷,实现心理辅导、法治教育、生计发展等10余种服务功能。

二、从“具特色”到“融资源”,组建联盟跨越专业限制

一是“化零为整”,凝聚资源实现共融共享共提升。针对区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组织数量多、性质杂、差别大现象,通过组建社区矫正社会化服务联盟,为社会组织搭建交流平台。聚合联盟成员各自掌握的教育师资、专业人才、活动场地、服务菜单、就业岗位等资源,通过交叉共享、优势互补,发挥有限资源“乘积”效能,实现联盟“聚变效应”,形成社区矫正全过程服务功能闭环。

二是“化量为质”,转型升级锻造品质品牌出精品。由联盟组织全区各家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开展素质培育,鼓励个人参加心理咨询、社会工作等专业培训,对通过专业考试、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补贴学费,为联盟发展厚植沃土。通过举办专业讲座、现场观摩、交流研讨等活动,促进成员相互学习,提升矫正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宣传推广,建设“红领之家”“浃江知行社”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宣传阵地,邀请高等院校教学队伍开展专业调研,深化联盟品质内涵,打造矫正社会化全国亮点,相关做法被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

三是“化规为约”,保持生机促进常新常快常发展。在行业内部进行自我协调、自我管理,避免对联盟成员制定强制性规范规则,保障社会组织参与矫正工作的灵活性、自发性。建立主席轮值制度保障平等交流,由全体理事会推举轮值主席1人、常务理事3-5人,确保各成员组织特有理念平衡发展。联盟内设检查组,每年从各成员单位随机抽选专业人员开展督导检查,对不适宜的做法提出整改建议,对表现优秀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确保成员组织有序发展。

三、从“划桨人”到“掌舵者”,制定标准推动职能跃迁

一是注重前瞻性,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指引。深入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先进理念,明确社会组织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角色和地位,对政府部门矫正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全面实施者角色进行调整,将教育帮扶功能构建于社会组织层面。邀请高校社会工作专家、标准化专家参与研究服务标准,通过明确“入口条件”及“出口标准”,逐步提升社会组织准入门槛,为有意参与的社会组织指明适宜类型和发展方向。

二是注重操作性,为矫正服务开展提供规范。制定涵盖法治教育、走访调查、公益活动、心理辅导、生计发展、家庭支持等9类服务、5项流程、3种工作方法、5种心理治疗技术的完备操作指南,指引社会组织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参与社区矫正。创新制定服务伦理、分级分类、风险管理、档案管理、争议处置等规范,首次针对社区矫正服务特殊风险,明确社会工作者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职业态度、分类标准、职业防护等内容,实现工作人员和矫正对象双向权益保护。

三是注重实效性,为服务成果评估提供框架。完善退出机制,首次制定社区矫正服务评估指导性框架,从工作完成、满意度、财务绩效、组织能力、人力资源、综合效益等6方面22项指标评价社会组织服务情况,填补政府购买矫正服务成效评价方面空白,督促社会组织提高服务质效。截至目前区内社会组织已实现心理评估100%覆盖,开展团体辅导150余次,个别心理介入50例,家庭修复32例,帮助就业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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