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召开加强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

2023-09-21 10:43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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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上午,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加强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介绍自治区加强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取得的进展成效。

9月15日上午,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加强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介绍自治区加强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取得的进展成效。

自治区民政厅二级巡视员邢岗同志作主题发布,自治区教育厅、司法厅、卫健委,自治区团委、妇联等5个单位回答了媒体和社会关心的问题。

以下为加强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主题发布词

自治区民政厅二级巡视员邢岗

大家上午好!我代表自治区民政厅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困境儿童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全区民政系统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牧区留守儿童等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作出部署,将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纳入全区民政系统“惠民生、解民忧、暖民心”困难群众关爱帮扶八项行动,不断完善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制度机制、健全服务体系、凝聚关爱力量、提升关爱服务能力,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牧区留守儿童等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水平持续提高,困境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得到更加充分、更加有效的保障。

一、创新制度、健全机制,兜牢基本生活保障网

一是进一步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不断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联合财政厅印发《关于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自治区孤儿集中供养指导标准从每人每月153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660元,分散供养指导标准从每人每月1288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400元,增幅分别达到8.4%和8.7%,新标准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切实保障和改善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

二是进一步健全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主动发现机制。联合12部门印发《关于建立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数据信息共享协同保障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起民政、司法、公安等9个部门大数据比对核查,盟市、旗县、乡镇、嘎查村社区四级联动入户精准排查机制,扎实推进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精细排查、精确认定、精准保障。

三是进一步强化孤困儿童医疗康复服务。完善“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定点医疗机构工作机制,为孤弃儿童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资源,2023年,截至目前项目实施累计惠及722名孤弃儿童。精准实施困境先心病儿童手术“添翼计划”项目, 2021年“添翼计划”项目实施以来,共实施手术救治160余例,帮助困境先心病儿童解除疾患、健康成长。

四是进一步落实孤困儿童教育帮扶。充分发挥福彩公益金作用,实施“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近三年来,共资助考入大中专和高等院校的孤儿1353人次,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与教育部门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城乡低保家庭子女信息共享机制,近三年来,共资助孤儿1353人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12人次、城乡低保家庭子女75957人次。

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合力编织关爱服务网

一是健全工作网络,夯实基层基础。持续组织实施旗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燎原计划”,2023年投入1200万元,改造升级了7个旗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工作指引》,新建了150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联合妇联、教育等7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之家建设的通知》,进一步编密织牢以盟市级、旗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和嘎查村(社区)儿童之家为主要阵地的四级工作网络,推动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进街道、入社区,打通关爱儿童、服务儿童的“最后一公里”。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凝聚关爱合力。联合宣传部、教育厅等9部门印发了《关于落实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委托照护责任的意见》,建立起以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牧区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联合教育等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合力监护 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将留守儿童全部纳入控辍保学机制。

三是实施品牌项目,提升关爱服务质效。自治区民政厅组织实施了“娜荷芽”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示范项目,出台相关制度引导支持基层民政部门加大购买服务力度,常年为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提供精准化、专业化的关爱服务,有效提升了困境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加强管理、优化服务,构建儿童福利机构服务新体系

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 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以实现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医疗、教育、康复、安置、社会工作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深入开展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 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持续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服务功能拓展提升、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人员队伍建设。

一是拓展养育模式,提升养育能力。各地儿童福利机构“大家庭”突出“定向养育”,按照儿童年龄、性别等进行分区养护,同时设立模拟家庭,突出“小家庭”情感关爱,现有 100多名孤弃儿童生活在32个模拟家庭,感受家庭的亲情和温暖。

二是搭建绿色通道,强化医疗救治。与自治区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儿童福利机构孤残儿童自治区级医疗救治“绿色通道”的通知》,明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等9家医疗机构建立儿童福利机构孤残儿童急危重症医疗救治“绿色通道”,确保急危重症儿童及时救治。同时指导推动各地儿童福利机构建立涵盖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的分级医疗救治“绿色通道”,保障儿童就近方便就医。

三是提升康复能力,让更多残疾儿童受益。协调残联将呼和浩特市等8家儿童福利院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指导包头市等地儿童福利院对社区残疾儿童开展筛查、评估、康复等服务,实现从服务院内儿童向服务社区残疾儿童的拓展。

四是分类施教,保障儿童受教育权利。各地儿童福利机构通过设立特殊教育机构,与特殊教育学校联合办学等方式,实现全区儿童福利机构特殊教育全覆盖。乌兰察布市儿童福利院设立的特殊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正式面向社会招生,使“养、治、教、康”更好地惠及社会困境儿童。

五是聚焦专业化,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深化儿童福利领域“沪蒙合作”,2021年以来,上海市8家基金会结对帮扶我区8家儿童福利院,引入了40余名专业社会工作者、特教老师等专业力量。与上海市民政局联合举办儿童福利机构骨干力量培训和儿童护理员培训班,有效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工作队伍专业水平。全区各儿童福利机构引入专业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现有持证社会工作者123名,实现了儿童福利机构社会工作全面覆盖、深度融合发展。

下一步,全区民政系统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努力构建具有北疆特色的儿童福利保障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用心用情呵护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深入推进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聚焦精神素养提升、监护提质、精准帮扶、安全防护,以提升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水平为重点,建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筑牢困境儿童兜底保障网,健全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积极营造有利于困境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为困境儿童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加强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北方新报记者提问:

共青团在加强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采取了哪些举措?

自治区团委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赵志星:自治区团委历来高度重视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近年来,团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聚焦为党育人职责使命,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教育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持续深化学业资助、志愿服务等工作,向困境儿童传递了党的关怀和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深化实施希望工程,为全区困境儿童提供新助力、播种新希望。围绕扶危济困、教育助学等方面开展“希望工程·天祥基金”、“希望工程1+1——幻方助学计划”、“广发银行希望助学金”、“爱心小鸟·希望之星”等公益资助项目,筹集636万余元,帮助5500余名困境青少年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开展希望工程“暖心关爱青少年”公益活动,为全区1500名困境青少年发放爱心礼包;启动实施“守护新希望  共建爱心屋”公益项目,针对农村牧区和城镇无良好学习和生活环境的义务教育阶段困难青少年,在对原有住房进行规划、设计、改造,并配备必要的家具、卧具和学习生活用品;爱心屋建成后,当地团委配套提供爱心志愿者结对跟踪陪伴,帮助孩子们解决成长和学习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引导他们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提高自理、自立能力。截至目前,已为全区116个孩子建造了“希望爱心屋”,为他们改善学习生活环境。开展关爱青少年视力健康“亮眼计划”,筹集价值980余万元的护眼产品,将为68所学校15万名青少年免费提供视力筛查、精准近视防控检查、视力防控提升等服务。进一步改善基层学校办学条件,援建3所希望小学;开展“点燃阅读星火 共建书香校园”项目、“希望足球快乐足球”、希望工程多媒体公益项目,为我区12盟市47所学校改善学习环境,筹集款物254万元,20000名青少年受益。举办“石榴籽·手拉手”全国各族青少年内蒙古同心营主题活动,来自新疆、广西等17个省的240名各族青少年参加活动。

下一步,自治区团委将切实发挥资源整合和组织动员优势,不断创新工作载体,把关爱困境儿童工作与共青团助力乡村振兴、推进新时代希望工程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对困境儿童的情感关怀和思想引导,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在党的阳光下茁壮成长。

法制报记者提问:

请问在为困境儿童提供更高质量教育保障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韩雪:自治区教育厅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促进教育公平融入到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各方面各环节,持续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力度,缩小教育的城乡、区域、校际、群体差距,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更好满足群众对“上好学”的需要。

一是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资助体系。制定工作实施办法,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并完善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全覆盖的学生资助体系。学前教育阶段对经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实行减免保教费资助。义务教育阶段补助学生生活费,实施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实施以国家奖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和社会资助、顶岗实习为补充的资助政策。

二是扎实推进心理健康教育,促进留守儿童健康发展。针对留守儿童因亲情关爱缺失,家庭教育缺位等原因易引发心理问题的情况,自治区教育厅印发《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若干举措》。要求各盟市农村中小学校开设校级心理教育与咨询机构,通过整合心理教研员、心理健康教师、专业医疗机构心理医生等各方面力量,构建起学校心理危机预防、干预和转介制度。实行高校对口支援中小学的工作机制,依托全区15个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对口支援我区各盟市中小学校,突破行政壁垒和地域障碍,在提升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师素质、设备资源建设、心理健康活动等方面实现资源互通、合作共享,形成紧密的合作关系,助力留守儿童善待自我、关爱他人及社会。建设全区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公益讲座“润心大讲堂”平台,组织心理专家围绕情绪管理、和谐亲子关系构建、学习压力疏导等内容,有针对性的为农村家长、学生解答典型心理问题,促进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和谐发展。

三是强化统筹,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制定印发自治区《“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着力在经费保障、专业教师培训、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加大支持。采取轻度残疾儿童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度残疾儿童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一人一案”确保每一名残疾儿童平等接受教育机会。截至目前,30万人以上人口旗县均设置特殊教育学校,全区特殊教育学校共有52所,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5920人,随班就读学生6267人,送教上门2684人,全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以上。

下一步,自治区教育厅将以关爱困境儿童为导向,以办好家门口每一所学校为目标,进一步加强资源供给,完善制度机制,提高育人质量。努力让教育改革成果全程伴随每个儿童全面健康成长,让每个孩子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内蒙古电视台记者提问:

近年来,随着困境儿童保护工作的推进,困境儿童在刑法执行人员监护、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方面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请问自治区司法厅在困境儿童法治保障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斌:自治区司法厅将困境儿童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民心工程,持续完善困境儿童法治关爱保护机制,着力提升普法教育、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加强对服刑人员、戒毒学员未成年子女关心关爱。

一是加强困境儿童保护的普法宣传教育。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工作的意见》,将困境儿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评范围,推动困境儿童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针对儿童身心特点,制作了50期法治动漫《小司来了》,100集微视频《马上说法》,播撒法律“种子”助力儿童健康成长。组织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保护困境儿童合法权益。在每年的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月民法典宣传月、12月宪法宣传周开展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在今年开展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进社区活动中,特别设置“少年儿童普法讲堂”环节,联合内蒙古电视台少儿频道录制了青少年宪法主题宣传特别节目。

二是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自治区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创新和探索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维权机制。全区各级法援机构结合“六一”儿童节,大力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充分运用新媒体,积极宣传《法律援助法》,提高法律援助在未成年人中的知晓率。主动加强与公、检、法部门沟通协调,理顺未成年人刑事通知辩护案件、转交法律援助申请案件的交接手续。开辟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遵循“优先安排、优先办理、优质服务”的“三优”原则。对公、检、法通知辩护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第一时间指派通晓未成年人心理特点、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担任辩护人,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创新实现内蒙古“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与内蒙古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互联互通,遇有未成年人法律咨询第一时间接听,不仅为广大青少年提供法律帮助,更为青少年提供心理疏导。运用4K机顶盒远程视频等“互联网+”手段,化解未成年人矛盾纠纷,取得明显社会成效。

三是落实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家庭困境儿童监护责任,加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关爱帮扶。自治区监狱系统积极开展“阳光青苗”罪犯未成年子女关爱保护行动,围绕实际情况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为罪犯未成年子女提供教育、心理、生活等方面的帮扶。各监所通过亲情会见、爱心捐赠、结对帮扶等形式,让亲情传递,永不失联。针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缺少监护人的未成年子女,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精准排查、多方联动,定期开展“家访帮扶、谈话暖心”活动,戒毒场所主动同街道、派出所、村委会等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保障政策有效衔接,对戒毒人员无人抚养子女做好法治宣传、学习支持、心理疏导等工作,更好地帮扶救助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全区各级社区矫正机构根据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年龄、心理特点、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家庭监护教育条件等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帮扶管理措施,将管理规定落到实处,提高其遵规守纪意识。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定期邀请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心理问题和生活问题,帮助他们树立改过自新的信心,培养社会责任感,以便更快地融入社会。组建由司法所、学校、监护人、担保人组成的矫正小组,经常与其家庭沟通联系,帮助提升家庭教育水平。联合民政、教育、团委、妇联等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关爱帮扶。协调劳动就业部门,有针对性地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工作技能和就业技能培训,促使他们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下一步,自治区司法厅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聚焦困境儿童保护工作,多措并举、同向发力,为困境儿童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强的法治保障。

新华网记者提问:

卫生健康部门作为重要的职能部门之一,是如何关爱保护困境儿童的?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妇幼处处长张立新: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始终以提升儿童健康水平为目标,以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为抓手,强化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压实医疗卫生机构职能职责,提升我区困境儿童医疗保障服务水平。

一、加强儿童服务体系建设

近年来,我区按照“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要求,积极促进儿科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形成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的医疗服务网络,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儿童医疗保障服务网络。推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强化儿童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加强救治中心建设,建成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106家、危重儿童救治中心25家,实现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全覆盖。通过强优势、补短板,充分发挥2家新生儿特色专科单位的辐射引领作用,带动提升新生儿重大疾病、疑难复杂疾病医疗水平,减少患者跨区域流动。健全出生缺陷防治工作机制,构建起覆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个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积极发展“云上妇幼”等远程医疗协作网,推动儿科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提升儿科医疗服务可及性。2022年年底,医疗卫生机构儿科床位数由2016年的3960张增加到7170张。儿科专业执业(助理)医师人数由2016年的1610人增加到4093人。儿科医疗资源配置明显增强。

二、构建儿童健康政策支持体系

坚持儿童优先理念,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将保障儿童健康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自治区“十四五”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突出儿童健康服务网络建设,强化儿童健康服务供给。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儿科医务人员培养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相关文件。强化全区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树立强制报告意识,开展强制报告工作,依托全国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平台,在全区3个盟市9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伤害监测工作,及时接收救治遭受侵害或意外伤害的困境儿童,协助做好伤情鉴定、身心健康状况评估等工作,保障困境儿童人身安全。

三、强化儿童医疗救治保障服务

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疗救治及保障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3个文件,按照保证质量、方便患者、规范管理的原则,成立自治区儿童血液肿瘤专家组,建立由自治区人民医院牵头,各定点医院共同参与的诊疗服务网络。2019年将发病率相对较高的10个病种确定为首批白血病、恶性肿瘤等重病儿童医疗救治管理病种,2021年将中枢神经系统肿瘤等12个病种纳入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救治管理病种。资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治疗药物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为有需求的社会散居孤儿参照机构内儿童的救治政策和做法实施医疗康复,对弃婴和流浪乞讨未成年病人医疗救治,实行首诊负责制和先救治后结算的管理制度。2022年以来新诊断儿童白血病70余例,2022年以来诊断儿童恶性肿瘤60余人次。

四、提供儿童健康全过程全方位服务

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0-6岁儿童健康管理、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孤独症筛查等服务内容,建立主动健康监测和管理机制,2022年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为95%。8年内累计完成2.63万名学龄前儿童的先心病筛查,共筛查出阳性患儿279例。在三个旗县区启动基层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累计完成筛查人数约11.85万人。免费为42.78万余名6月-2岁儿童免费发放营养包,改善贫困地区儿童营养状况。启动多种遗传代谢病检测项目,截止目前,已有8000多人受益。开展出生缺陷救助项目,截至目前形成困境儿童医疗保障救助合力,减轻困境儿童家庭经济负担,防止因病返贫。

五、开展儿童健康教育宣传倡导

围绕预防出生缺陷日、世界母乳喂养周、全国“爱眼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儿童健康科学知识。结合困境儿童的利益和需求,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儿童群体需求特点,分层次、分类型开展以儿童优先和未成前人权益保护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困境儿童及其家属掌握急救等基本卫生常识,提升困境儿童自我保护和自我发展能力,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利用儿童之家、家长学校等活动加强对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的教育指导和培训帮扶。近三年来,全区各地共开展下乡活动百余场,举办急救安全知识培训十余次,接待18岁以下未成周年人咨询约 500人次。

下一步,我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和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困境儿童关爱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加大关爱保护困境儿童力度,提升医疗保障水平,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添砖加瓦。

内蒙古日报社记者提问:

自治区妇联采取了哪些措施,加强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自治区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部长吕洪凯:今年以来,自治区妇联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和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推动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努力做儿童成长的引路人、儿童权益的守护人、儿童未来的筑梦人。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北疆女声”“北疆家庭”等微信公众号,持续推送儿童关爱保护公益课,营造全社会保护儿童、儿童优先的良好社会氛围。在原有12338维权热线的基础上增加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功能、开设家庭教育优师大讲堂,面向广大家庭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内蒙古电视台开办《周五家长汇》栏目,针对家长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解答,累计播出85期,浏览量1200万+。新建117个盟市、旗县级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和1000所社区家长学校,推动建设社区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10019个,年均培训家长800余万人次。在城乡社区、农村牧区建设儿童之家2387个,为少年儿童提供了健康安全的校外活动场所。

二是聚焦儿童需求,开展关爱保护行动。 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妇联关于进一步开展重点人群和家庭关爱帮扶工作的通知》,对重点人群和家庭进行摸底,并结合摸底情况开展探访和关爱帮扶。开展“爱心阿姨”招募工作,持续组织一万余名“爱心阿姨”结对帮扶困境儿童,探索完善关爱帮扶长效机制。持续开展“书香飘万家·阅启新征程”家庭亲子读书活动,传递习近平总书记的温柔牵挂,引领少年儿童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开展“少年儿童心向党”主题实践活动,连续四届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亲子诵读大赛,引领少年儿童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持续开展寒暑假期儿童关爱服务,年均服务家长和儿童50余万人次。在自治区妇联的带动下,全区各级妇联组织广泛开展“我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十送”活动,有效提升了广大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实施公益项目,优化儿童成长环境。争取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春蕾计划”“恒爱行动”以及“蓝天助学”“爱在开端:0—6岁科学育儿社区家庭支持推广”等公益项目,改善困境儿童学习和生活条件。2010年以来,“春蕾计划”共筹集发放公益金850.17万元,资助4299名困境女童;实施“恒爱行动”,为儿童编织爱心毛衣2.6万件,陪伴2.5万余名儿童温暖过冬。2017年以来,投入专项经费860万元,实施“蒲公英”妇女儿童权益服务项目304个,为53万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了公益性维权服务。2023年99公益日期间,开展“内蒙古春蕾计划23”劝募行动,筹集善款200余万,将助力1000余名困境女童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饱含着党和政府的深切关爱,下一步,自治区妇联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和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立足职能职责,做细做实儿童思想引领、儿童关爱保护等工作,为推动儿童健康成长贡献妇联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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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编:段冬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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