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近期将部署开展“救急难”综合试点,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作用,主动发现、及时救助;在乡镇、街道依托公共服务平台设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申请窗口,让困难群众受助及时;同时加强部门配合,明确工作标准与时限,及时办理群众急难事项。
主要措施如下:
——完善各项救助制度衔接机制,以《办法》确定的各项救助制度为基础,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明确“救急难”的范围、事项和标准,妥善解决困难群众遭遇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急难问题。
——健全发现报告机制,以城乡社区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和服务机构为依托,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作用,主动发现、及时救助,第一时间采取帮扶、疏导和干预措施,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救助。
——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在乡镇、街道依托公共服务平台设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申请窗口,畅通基层救助渠道,保障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健全响应办理机制,加强部门配合,完善办理、转办流程,明确工作标准与时限,及时办理群众遭遇的急难事项。
——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建立政府和社会“救急难”信息共享平台,动员、引导慈善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尤其是帮扶特殊个案对象。
——发挥专业社工和志愿者作用,为救急难对象提供生活帮扶、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等专业化、关爱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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