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五年民政部门在慈善、社会组织、社工等领域会做什么?来提建议吧!

王勇 2020-10-22 09:27   公益时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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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民政部办公厅发布公告,邀请社会各界就“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十四五期间慈善事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等领域的发展目标和具体工作会有哪些呢?对比《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期待大家提出相应的建议。

10月20日,民政部办公厅发布公告,邀请社会各界就“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

作为慈善事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等领域的主管部门,“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无疑对这些领域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十四五期间慈善事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等领域的发展目标和具体工作会有哪些呢?对比《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期待大家提出相应的建议。

发展慈善事业

慈善事业方面,《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提出一系列目标,这些目标有的已经实现,有的需要进一步完善。

1、慈善组织。

建立实施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年度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公开募捐资格许可制度,规范公开募捐行为。保障慈善财产合法使用,确保实现慈善组织宗旨。推动完善慈善组织内部治理,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发挥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的职能作用。协调落实优惠政策和支持条件,广泛动员社会公众参与慈善活动。

上述目标和工作到2020年底已经基本完成。那么,已经建立的制度是否落实了,在实施过程中有没有发现需要改善的地方,这些需要在十四五期间予以解决。

例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慈善法》的执法检查报告就提出,目前,慈善组织的质量、数量、结构等与立法预期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慈善组织培育有待加强。慈善组织所享受的政策“含金量”不高,慈善组织获得政策优惠力度与一般社会组织没有明显差别。

2、慈善参与。

创新慈善载体,探索知识产权收益、技术、股权、有价证券等新型捐赠方式。积极发展慈善信托,协调制定慈善信托相关管理办法。完善经常性社会捐助体系,推进慈善超市和社会捐助站点运营机制改革。加大捐赠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支持建立一批废旧纺织品再生基地。

目前,股权捐赠的制度体系、优惠政策已经初步建立,但知识产权收益、技术、有价证券等新型捐赠方式还很少见。

《慈善信托管理办法》已经发布施行。同时,慈善信托从零起步,截至6月30日,增长到420单,合同金额达32.58亿元。相对于每年一千亿左右的捐赠,这一规模还有待提高。

十四五期间,这些工作该如何推动,需要更多的意见和建议。

3、慈善支持。

建立和完善慈善表彰奖励制度,组织实施好“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支持捐赠人对捐赠的慈善项目冠名纪念。鼓励慈善行业和高等院校开展慈善专业人才培养,支持举办各类慈善交流展示活动。发挥慈善行业组织作用,反映行业诉求,推动行业交流,提高慈善行业公信力,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发挥“中华慈善博物馆”展示、教育功能。

慈善法执法检查报告显示,当前,慈善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亟需进一步健全。高等院校主要通过社会工作专业开设慈善相关课程,但相关专业学生较少从事慈善工作。2012年,有的大学创办国内首个公益慈善管理专业,自2020年起不再招生,慈善专业学历教育举步维艰。

鼓励慈善行业和高等院校开展慈善专业人才培养方面的工作,在十四五期间需要如何开展?

4、慈善监管。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依托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指导慈善行业组织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加快统一信用代码建设。畅通社会公众对慈善活动的监督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受理机制,依法及时查处慈善领域违法行为。强化政府监管,推行双随机抽查、约谈、审计、专项检查等监管手段。健全慈善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建立慈善组织及其负责人信用记录制度。完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强化源头监管和日常执法。

在规划的指导下,民政部门在十三五期间加强了慈善监管,规范了慈善事业的发展。下一步该如何做?

慈善法执法检查报告指出,慈善监管方面的问题在于监管不足与监管过度并存。一是监管力量不足;二是监督力度不够;三是监管制约过渡;四是行业自律薄弱。

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

《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从登记、管理、监管、社会监督等四个方面对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提出了目标。其中哪些目标在十四五期间需要继续提出呢?

1、登记制度。

制定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分类标准、界定依据和具体办法。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对直接登记范围之外的其他社会组织,继续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国际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引导在优势领域成立国际性社会组织,做好我国社会组织参与国际活动有关工作。加强涉外社会组织规范管理。

2、管理制度。

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的管理,建立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约谈、从业禁止等管理制度。加强对社会组织资金的监管,推行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制度,提高社会组织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对社会组织活动的管理,施行常态化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并与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等挂钩。健全社会组织退出机制,完善社会组织清算、注销制度,保障社会组织资产不被侵占、私分或者挪用。

3、监管能力。

创新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明确登记管理机关、行业管理部门、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普遍建立多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重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保障工作经费。县级以上登记管理机关配齐不少于2名专职工作人员。开展社会组织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健全社会组织统计制度。

4、社会监督。

鼓励支持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建立非法社会组织曝光平台。制定实施各类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机制和方式。探索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的第三方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建立对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及非法社会组织投诉受理和奖励机制,依法向社会公告行政处罚和取缔情况。

上述目标已经陆续得到落实,但目前没有体系化。慈善法执法检查报告提出,要尽快完善配套法规政策。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为基础,制定统一的《社会组织管理条例》,为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和内部治理提供具体依据。

《社会组织管理条例》制定的相关工作是否可以写入十四五规划呢?

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

在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方面,《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提出了大量的扶持政策,要求加强人才建设,推动社会组织依法自治,十四五期间是否会延续呢?

1、扶持政策。

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逐步扩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在购买民生保障、社会治理、行业管理等公共服务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继续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带动地方财政和社会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推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完善税收政策体系和票据管理制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社会组织的金融支持力度,拓宽社会组织筹资渠道。

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更加科学合理,规模不断扩大,需要更多的建议与意见。

慈善法执法检查报告提出,落实税收优惠、购买服务、用地、金融等支持政策。积极将公益慈善等领域的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支持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向社会提供服务。

这些是否可以写入十四五规划呢?

2、人才建设。

把社会组织人才纳入国家人才工作体系和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鼓励社会组织有序参与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引进,到2020年社会组织新增就业人数340万人。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培养,打造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社会组织人才队伍。扩大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比例,推动秘书长职业化。推动社会组织专业人员、社会团体会员管理员及劝募员职业体系建设。建立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制度,实施社会组织秘书长培训工程。提高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薪酬待遇,完善社会组织人才引进渠道,增强社会组织吸纳就业能力。

以慈善组织为例,慈善法执法检查报告指出,当前,慈善组织工作人员社会认同度低,职业评价体系不健全,限薪政策阻碍了慈善行业吸引和留住高级管理人才。检查过程中,100余家慈善组织有三分之一员工流动性较强,连续任职超过3年的员工数量比例低于50%。

报告建议,完善慈善从业人员的职业评价体系,拓宽职业晋升渠道和发展空间。建立符合法定要求、市场规律且具备激励作用的阶梯式薪酬待遇标准,解决慈善从业人员薪酬水平总体偏低的问题,提升慈善行业对专业人才的吸引力,打造一支高素质、复合型的慈善人才队伍。

以上建议是否可以下十四五期间落实,还是需要更多的时间呢?

3、依法自治。

针对不同类型社会组织特点制定章程示范文本,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运行机制、内部纠纷解决机制,推行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制度。加强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建立诚信承诺制度,建立行业性激励和惩戒机制,规范社会组织收费行为。支持社会组织建立社会责任标准体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探索建立各领域社会组织行业自律联盟,引领和规范行业内社会组织行为。全国性社会组织普遍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坚持党建带群建,推动有条件社会组织建立工青妇等群团组织。

行业自律方面,慈善法执法检查报告认为,目前,慈善行业组织自律亟待加强,行业组织自律措施有限,行业标准制定工作落后于实践需要,存在调整范围窄、内容规定粗、制约机制少等问题。行业评估范围和规模依然较小,尚未有效发挥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规范的效能。

积极培育慈善行业组织,加强行业统筹、行业联动、行业自律机制,十四五期间应该具体做什么呢?

社会工作大发展

在专业社会工作方面,《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提出以下目标和工作:

推动专业社会工作立法进程,逐步完善综合政策引领、专项政策配套、行业标准支撑的社会工作制度体系。逐步健全学历教育、专业培训和知识普及有机结合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体系,逐步完善初中高级紧密衔接、科学合理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政策,到2020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达到1‰以上。加强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网络建设,在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开发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大力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力争达到1万家。面向城乡基层设立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推进脱贫攻坚、防灾减灾、职工帮扶、婚姻家庭、精神卫生、社区矫正、残障康复等重点领域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发展。实施以农村留守人员、城市流动人员、特困人员等为重点的社会工作服务重大工程项目。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10月17日,民政部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了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民政部标准李纪恒指出,力争“十四五”末,实现乡镇(街道)都有社工站,村(社区)都有社会工作者提供服务,社会工作的作用得到更加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地位得到普遍认可。

李纪恒要求,要按照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和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融合发展思路,制定完善相关规划,找准发展路径,加快出台配套政策。

这些新要求新目标是否会纳入十四五规划呢?

推动慈善事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等的发展需要每一个人的参与。

民政部办公厅的公告表示,即日起至2020年11月15日,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信件等方式建言献策。

(一)电子邮箱:mztj@mca.gov.cn

(二)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沿河大街147号,民政部规划财务司规划处,邮编100721(请注明“十四五”规划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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