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印发《关于创新“五社联动”机制 提升社区治理效能的意见》

2021-11-15 10:32   湖北省民政厅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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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创新“五社联动”机制提升社区治理效能的意见》(鄂民政发〔2021〕47号,以下简称《意见》)。

近日,湖北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创新“五社联动”机制提升社区治理效能的意见》(鄂民政发〔2021〕47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五社联动”是对“三社联动”的创新和发展,是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以社区志愿服务队伍为依托,以社会慈善资源为助推的新型社区治理机制。创新“五社联动”机制,要以促进多主体协同共治、提升社区治理效能为目标,以培育壮大“五社”要素、推动“五社”有机融合为工作重点,实现“五社”优势互补,形成治理合力,进一步提升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意见》提出,到2023年底,每个城市社区至少有10个以上、农村社区至少有5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全省设区的市和50%以上的县(市)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到2024年底,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实现全覆盖;有条件的地方,在城乡社区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室)。到2025年底,力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8万人,社区工作者中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比例达到30%,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达到80%。到“十四五”中后期,全省城乡社区全面建立融合发展、衔接有效、保障有力的“五社联动”机制。

《意见》明确了五项主要任务: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有效发挥社区“两委”的组织协调作用;二是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提高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组织化程度;三是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提升社区治理的专业化水平;四是扎实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发展,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五是积极开发利用社会慈善资源,激发社区治理内生动能。

《意见》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将“五社联动”工作与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动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要实行多元投入,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统筹安排有关资金,引导慈善组织资金资助“五社联动”社工项目实施;要强化工作落实,抓紧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并完善领导和工作机制,明确重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厅慈善社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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