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4日,我会中社协字[2004]49号文件发布了《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工作规则》。该《规则》在继续维持原有决策机制和会长分工负责制体制的基础上,改协会日常工作的决策机构会长议事会议为会长办公会议,并增设了秘书长办公会议制度,并对协会职能、职责、会议、用章、办文、作风、纪律、奖惩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标志着我会向着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的方向迈出了一步。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工作规则》出台
2006-05-16 09:00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 投搞 打印 收藏
2004年11月4日,我会中社协字[2004]49号文件发布了《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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