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自治组织。
截至2013年底,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共计68.3万个,其中:村委会58.9万个,村民小组466.4万个,村委会成员232.3万人;居委会94620个,增长3.8%,居民小组135.7万个,比上年增加2.2万个,居委会成员48.4万人,比上年增长3.2%。全年共有15.0万个村(居)委会完成选举,参与选举的村(居)民登记数为2.2亿人,参与投票人数为1.7亿人。
2014-06-18 09:28 民政部门户网站 投搞 打印 收藏
2013年,全国民政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履行保障基本民生、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国防建设、强化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职能,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民政事业实现了新突破新发展,服务了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促进了社会生产力发展,增强了社会活力,增进了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2.自治组织。
截至2013年底,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共计68.3万个,其中:村委会58.9万个,村民小组466.4万个,村委会成员232.3万人;居委会94620个,增长3.8%,居民小组135.7万个,比上年增加2.2万个,居委会成员48.4万人,比上年增长3.2%。全年共有15.0万个村(居)委会完成选举,参与选举的村(居)民登记数为2.2亿人,参与投票人数为1.7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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