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其他社会服务。
1.婚姻服务。2013年全国共有事业单位性质的婚姻登记机构2059个。各级民政部门和婚姻登记机构共依法办理结婚登记1346.9万对,比上年增长1.8%。其中:内地居民登记结婚1341.4万对,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居民登记结婚5.5万对。粗结婚率为9.9‰,比上年上升0.1个千分点。2013年25-29岁办理结婚登记占结婚总人口比重最多,占35.2%,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2013年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共有350.0万对,比上年增长12.8%,粗离婚率为2.6‰,比上年增加0.3个千分点。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281.5万对,法院办理离婚68.5万对。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