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发布2013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16)

2014-06-18 09:28   民政部门户网站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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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民政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履行保障基本民生、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国防建设、强化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职能,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民政事业实现了新突破新发展,服务了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促进了社会生产力发展,增强了社会活力,增进了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二)其他社会服务。

1.婚姻服务。2013年全国共有事业单位性质的婚姻登记机构2059个。各级民政部门和婚姻登记机构共依法办理结婚登记1346.9万对,比上年增长1.8%。其中:内地居民登记结婚1341.4万对,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居民登记结婚5.5万对。粗结婚率为9.9‰,比上年上升0.1个千分点。2013年25-29岁办理结婚登记占结婚总人口比重最多,占35.2%,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2013年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共有350.0万对,比上年增长12.8%,粗离婚率为2.6‰,比上年增加0.3个千分点。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281.5万对,法院办理离婚68.5万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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