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发布2013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18)

2014-06-18 09:28   民政部门户网站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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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民政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履行保障基本民生、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国防建设、强化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职能,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民政事业实现了新突破新发展,服务了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促进了社会生产力发展,增强了社会活力,增进了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注释:

1.图1和表1中“乡”包含“民族乡、苏木和民族苏木”。

2.财政部、民政部下拨中央救灾资金不包含中央级救灾物资采购经费和中央拨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救灾资金。

3.2013年社区服务中心里含社区服务指导中心。

4.离婚登记服务中法院判决、调解离婚数据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

5.本资料中的民政对象人数和机构数均为当年实际发生数和法定机构数,与当年批准数、计划数和预算数不可比。

6.本资料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分项数据与合计数据不等情况,由此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7.各项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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