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发布2013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4)

2014-06-18 09:28   民政部门户网站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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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民政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履行保障基本民生、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国防建设、强化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职能,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民政事业实现了新突破新发展,服务了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促进了社会生产力发展,增强了社会活力,增进了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1.提供住宿的养老服务。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42475个,拥有床位493.7万张,比上年增长18.9%(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24.4张,比上年增长13.9%),其中社区留宿和日间照料床位64.1万张。年末收留抚养老年人307.4万人,比上年增长5.5%。

2.提供住宿的智障与精神病服务。全国民政部门管理的智障与精神疾病服务机构共有261个。其中社会福利医院(精神病院)155个,床位数4.5万张,比上年增长9.7%,年末收养各类人员3.7万人;复退军人精神病院106个,床位数2.9万张,比上年增长11.5%,年末收养各类人员2.3万人。

3.提供住宿的儿童福利和儿童救助服务。全国共有儿童收养救助服务机构803个,拥有床位9.8万张,年末收养各类人员5.6万人。其中儿童福利机构529个,比上年增加66个,床位8.7万张,比上年增长12.7%;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74个,床位1.1万张,全年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未成年人18.4万人次。

4.其他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全国共有救助管理站1891个,床位9.7万张,全年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348.5万人次,其中在站救助296.2万人次,不在站救助52.3万人次;安置农场26个;军供站325个,床位3.7万张;其他收养机构196个,床位2.3万张,年末收养各类人员1.3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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