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主题新闻发布会(2)

2015-06-03 13:58   民政部网站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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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民政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全面解读《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向社会通报民政部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相关安排。

[陈日发]各位媒体的朋友,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主题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到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司长蒋昆生先生,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副司长朱耀垠先生,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院长、教授唐鸣先生,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文军先生,请他们为大家解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并回答媒体朋友们关心的问题。首先,请蒋昆生司长做简要情况通报。

[蒋昆生]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今天的发布会,非常高兴和大家见面并进行交流,也非常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关注、报道和支持。今年4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这是中央层面出台的首个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政策文件,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体现了统筹城乡社区建设的改革方向,对加强和创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具有重要意义。下面,请允许我就《指导意见》有关情况做简单介绍。

[蒋昆生]一、关于《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和过程。农村社区是农村社会服务管理的基本单元,农村社区建设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配套措施,也是推动城乡一体化的重要举措。自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战略部署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推动下,在广大农村居民的积极参与下,农村社区建设的覆盖范围日益扩大、发展思路日臻丰富、制度体系日渐完善,初步探索出一条加强和创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新路,为《指导意见》的出台奠定了坚定的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和制度基础。

[蒋昆生]一是农村社区建设实践探索蓬勃发展。早在2001年,一些地方就开始尝试建设农村社区的工作。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后,民政部适时启动了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积极探索不同条件农村地区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可行路径。逐步扩大农村社区建设的覆盖面和受益面。农村社区建设实验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拓展了村民自治的范围和内容,推动了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快了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缓解了农村居民办事难等问题,保障了农村居民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截至2015年3月底,全国共建成农村社区服务站58656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7992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到11.4%。创新经验的不断发展为《指导意见》的出台做好了充分的实践准备。

[蒋昆生]二是农村社区建设制度体系初步建立。中央高度重视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自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农村社区”概念表述后,党的历次重要会议决议和重要文件都对农村社区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蒋昆生]从党的十七大“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到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城乡社区治理”,中央统筹城乡社区建设的总体思路越来越清晰;从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创新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模式,优先在城市郊区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到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继续搞好以社区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中央对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任务要求保持越来越明确。

[蒋昆生]在中央精神的指引下,各地结合实际出台了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政策文件。目前已有10余个省份以党委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政策文件,一些省份编制了农村社区建设规划,还有一些省份出台了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等专项文件,形成了上下贯通的农村社区建设政策制度体系。政策措施的不断完善为《指导意见》的出台做好了充分的制度准备。

[蒋昆生]三是农村社区建设理论研究不断深入。民政部作为指导农村社区建设的职能部门,始终坚持实践推动、政策指导和理论创新多措并举,为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增添持久动力。

[蒋昆生]为了凝聚农村社区治理领域的学术力量,探索中国特色农村社区建设规律,民政部专门成立了“全国城乡社区建设专家委员会”,并分别于2009年、2012年和2015年发布了农村社区建设理论研究课题指南,发动社会各界为农村社区建设聚智聚力、献计献策,形成了农村社区建设理论研究的初步成果。

[蒋昆生]这些成果紧密围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试点过程中中央关心、基层关注的重点领域和难点问题,科学辨析农村社区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村民自治机制建设的关联,深入研讨城市近郊区、城市远郊区、经济发达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等不同类型农村地区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有效模式及适用条件,广泛探索扩大农村居民参与、健全多元保障机制的可行思路,努力厘清农村社区的概念演进、路径选择和发展趋势,使理论研究与实践发展密切联系、有效衔接、良性互动。理论成果的不断丰富为《指导意见》的出台做好了充分的理论准备。

[蒋昆生]二、关于《指导意见》的基本结构和特点。《指导意见》科学分析了当前我国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顺应农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创新色彩。

[蒋昆生]在框架结构上,《指导意见》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第二部分提出了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确定了试点工作的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第三部分阐述了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第四部分阐述了试点工作的工作要求,组织领导、计划步骤和保障措施。整个文件基本回应了各地加强农村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的意愿诉求。

[蒋昆生]在谋篇布局上,《指导意见》突出了3个方面的考虑。一是系统谋划。《指导意见》把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放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中去把握,放在全面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去谋划,对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我国农村社区建设的发展进行了科学系统的顶层设计,提出了明确的总体发展思路,指明了前进方向。

[蒋昆生]二是创新驱动。《指导意见》立足于创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明确提出在农村社区建设中要以坚持和发展村民自治机制为首要任务,以扩大非户籍居民参与为主攻方向,以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第一要义,以农村社区法治建设为重要支撑,积极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

[蒋昆生]三是需求导向。《指导意见》完整的解答了农村社区建设为何建设、谁去建设、建设什么,怎么建设的问题,所提出的八项工作任务涵盖了农村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大层面,是五位一体总布局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的具体反映。并针对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村社区实际情况,对六种不同类型的农村地区如何推进社区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还对试点地区农村社区建设的职责分工、制度支持、资金投入、人才保障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我就简单跟大家做这样一个介绍。谢谢!

[陈日发]谢谢蒋司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报一下您代表的媒体机构。

[中国社会报记者]这次两办印发的《指导意见》有哪些政策亮点?在推动农村社区下一步建设方面将起到怎样的作用?

[蒋昆生]这次《指导意见》的亮点还是蛮多的,有这样几个方面,一个,这次在《指导意见》当中非常明确的提出坚持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作为农村社区建设的根本手段。这是针对个别地方的实践过程当中出现的弱化村民自治的问题,因此在这个《指导意见》当中非常明确的提出这样一个要求。强调农村社区建设必须坚持村党组织的领导、村委会牵头,以村民自治为根本途径和有效手段,也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改革依法有据的法治精神。农村社区建设不是要另起炉灶、另搞一套,背离村民自治的基本要求和基本精神。

[蒋昆生]《指导意见》从完善乡村治理结构、健全村民自治组织体系、创新社区协商等机制方面对完善村民自治机制进行了总体的部署,将村民自治的理念、方式和机制贯穿于农村社区建设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又结合农村社区建设的实际需要,丰富了村民自治的内容和形式,拓展了村民自治的范围和途径。这是一个方面的亮点。

[蒋昆生]第二方面的亮点,将扩大非户籍居民参与作为农村社区建设的主攻难点。大家知道,随着30多年改革开放,我们各地农村外来人口逐步增多,在农村建设当中就要把外来人口服务好,特别是像东部的经济发达地区,城镇化、工业化水平很高,外来务工人员很多,有的可能就是外来务工的已经超过本地人口,产生人口倒挂,在农村社区建设中要把非户籍居民服务的问题解决好。另外一个方面,广大的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人口大量外流,村庄“空心化”现象严重,留守人员,特别是妇女和儿童的服务问题日益突显,这也需要在农村社区建设当中把这些问题落实好。一个方面是,为维护户籍居民在流入地社区的权利和利益,切实解决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处理好“老村民”和“新村民”关系的问题;二是保障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在流出地社区的权利和利益,切实解决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处理好“走出去”和“留下来”的关系问题。通过分类指导把这两方面问题解决好,这是我们这个文件第二个方面的亮点。

[蒋昆生]第三方面的亮点,将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农村社区建设的关键任务。农村社区建设解决好什么?首先把均等化的问题解决,不能说只管户籍居民、只管自己的村民,在这个地方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就不管了,这不行。同时,农村社区服务都应该是一视同仁的,充分发挥我们各种机构的作用、各种社会力量的作用,把均等化服务的问题落实好。就是拓展农村社区服务的领域、丰富农村社区服务的内容,为农村居民提供生活便利。大家可能也注意到了,这次文件当中我们明确使用的是农村居民的提法,虽然与农村村民一字之差,但概念内涵广泛得多,只要居住在农村社区的居民都是农村居民,都应该享受基本的民主权利、公共服务和其他方面的权益。

[蒋昆生]第四个亮点,将农村社区法治建设作为农村社区建设的必要保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重要任务。农村社区法治建设是依法治国方略在农村社区的具体实践,所以我们这次在《指导意见》当中从三个方面来提出农村社区治理法治化,一是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二是健全农村社区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三是促进农村社区依法治理。就是说经过农村社区建设,把我们的农村社区建设成为法治的社区、依法办事的社区、依法治理的社区。我的回答完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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