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各领域社会工作发展情况综述(2)

2017-03-22 11:25   民政部门户网站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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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是第十一个国际社工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联动机制”要求,加快发展社区社会工作,决定将2017年社会工作宣传周主题确定为“社工让社区更美好”。

六、医务社会工作

时代的发展、患者的需求、医患纠纷的频发都在呼唤着我国医务社会工作的尽快成长和成熟,为人们构建一个医患和谐、关注“全人健康”的医疗环境。早在16世纪,英国就将社会工作引入医疗卫生服务。经过400多年的发展,医务社会工作者在国外已经被广泛接受和认可,被称为“医生的伙伴、患者的朋友”。1921年,北京协和医院成立了社会服务部,最早在我国开展了医务社会工作探索,后因种种原因而中断。2006年,我国开始大力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医务社会工作的实践探索也逐步展开。2007年,由中组部牵头,原卫生部人事司具体实施,我国开展了全国性卫生系统社会工作和医务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现状的专题调研活动。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新医改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开展医务社会工作,完善医疗纠纷处置机制,增进医患沟通。2012年,中共中央19个部委联合出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明确了医务社会工作者是“卫生专业紧缺人才”,发展医务社会工作成为国家发展战略。随着国家政策的推进,各类医务社会工作的学会及专委会相继成立,高等院校陆续开设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及课程,与医疗机构联合建设实习基地,同时各地政府及医疗机构内部也在开展医务社会工作服务的探索。

我国医务社会工作刚起步,各地都还处于实践探索阶段,推进方法和模式也不尽相同,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上海和深圳。上海是我国较早开展医务社会工作的城市。2000年,上海市东方医院成立医务社会工作部,率先“试水”医务社会工作。2012年,上海市出台《关于推进医务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并在全市开展医务社会工作试点,采用医疗机构自主聘用医务社会工作者的模式,由政府制定相关配置标准和相关规范,医疗机构出资,按照标准和需求聘用医务社会工作者。深圳则是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医务社会工作服务的。2008年,深圳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向市级8家医院派驻医务社会工作者。2010年,深圳通过公益项目大赛等方式推进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化发展,医务社会工作者聚焦一线服务中的大量需求,成功研发了20多个项目,服务群体包括白血病患儿、癌症病人、长期慢性病患者等。目前,深圳市实行“岗位设置+项目运作”的双向服务模式,不断推动医务社会工作服务更加精细化和全面化。北京、山东、重庆、福建、浙江、安徽、四川等地也都在开展医务社会工作领域的实践和探索。

这些年,我国医患纠纷频发,主要是由于医患双方缺乏沟通。患者就医时,除了病痛,还满怀不安情绪,而医生囿于其专业性和工作量,常常忽略了对病人情绪和心灵的抚慰。而具备社会工作专业伦理、怀着专业情怀的医务社会工作者,关注患者的情绪和处境,可以搭建起患者与医生、与医院甚至与社会沟通的桥梁。他们引导患者宣泄情感,尊重并倾听患者的诉说,让患者紧张不安的情绪得到抒发。他们在患者、家属和医务人员之间形成互动,促进医患互谅互解,拉近彼此的距离。他们在政府主导、机构及社区服务、社会公益组织等多层面参与的大环境下,为患者提供相关政策、社会服务、社区帮扶、公益慈善、心理辅导甚至殡葬等多方面服务。但目前与其他领域的社会工作相比,我国医务社会工作发展明显滞后。社会公众和医疗机构对医务社会工作的认识模糊,医务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教育和培养能力不足,医务社会工作领域的相关管理制度和政策缺乏,医务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水平也有待提高。

2016年,卫计委发布《深入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方案》,将“提供专科特色的社工和志愿者服务,增强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相关服务,充分发挥社工和志愿者在医患沟通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作为改善医疗服务行动重点工作之一。进一步全面推广医务社会工作,践行现代“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呵护患者“身心灵”的全面健康!

七、农村社会工作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突出。面对“三农”问题的严峻形势,颇具责任感的社会工作者们开始了在农村的筚路蓝缕。经过多年的深耕,农村社会工作的“万载模式”“绿耕模式”“湘西模式”“珠海模式”等纷纷涌现。

江西省万载县从2007年开始由政府大力推进农村社会工作试点,将社会工作引入新农村建设领域,从改革传统的政府包揽社会服务起步,延伸到诊断农村社区居民自治、民主管理与公共服务层面,走出了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社会工作的道路,形成了当代农村社会工作的本土化雏形。

广东绿耕社会工作发展中心从2001年开始在云南平寨探索“城乡合作、公平贸易、共创生态文明与可持续生计”之路,形成以城乡合作和公平贸易为平台的农村反贫困模式。随后又把经验传到四川金波、广州从化、湖南怀化等地,以生计作为农村社会工作的突破口,通过社区经济实验,尝试走出“经济发展-社会互助-文化传承-生态良好”的农村可持续发展道路。

长沙民政职业学院社会工作系师生在湖南省古丈县成立农村社会工作站,以综合农村协会为手段,通过农村生态养殖、农村文化保护、乡村生活教育等方式,解决农村留守人员面临的心理、生理、社会需要,改善偏远少数民族村民生活水平、提高村民幸福感,推动农村社区发展。

有别于偏远、传统的农村地区实践,广东珠海提供了社会工作介入沿海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的经验样本。珠海将社会工作嵌入“幸福村居”建设,开展农村留守人群服务、外来务工人员社会融入服务以及整合开发社区资源、促进社区发展的服务等,在提升农村社会公共服务能力、提高村民社区参与程度以及农村的文明和谐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在各地丰富的实践探索中,我国农村社会工作在不断向纵深推进。

在农村地区,开展社会工作的最大瓶颈是专业人才匮乏。这一瓶颈随着民政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专项计划”的实施而有所突破。民政部从2013年启动实施“三区”计划,每年选派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到“三区”开展服务,并为受援地区培养本土专业人才。各省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积极开创“三区”社会工作服务模式。甘肃等省探索由省内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调配社会工作人才服务贫困地区;新疆通过对口支援渠道,从北京、广州、深圳、长春等地选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四川、宁夏、青海、广西等地以政府购买岗位或项目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招募和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受援地区提供服务……“三区”计划的实施,不仅为“三区”输送了紧缺又急需的专业人才,也为“三区”的精准扶贫、综合发展及乡村治理提供了新的方法和手段。通过帮助受援地区和单位策划服务项目,也让受援地的农村留守人员、残疾人、受灾人员等服务对象获得了关爱,提升了贫困群众自我脱贫与发展的能力,让农村社区的发展有了持续的动力。

在“三区”计划实施过程中,一些农村社会工作组织逐渐在当地扎下根来,带动当地农村社区的发展。很多本地社会工作机构也开始关注农村服务,承接农村服务项目,有效回应农村养老、留守儿童、生计发展等问题。同时,农村社会工作在受援地逐渐得到重视和广泛认同,一些受援地开始对推进本地农村社会工作做出制度安排,促进农村社会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社会工作者们结合农村社会的现实需求,用专业方法服务农村困难群众,促进农村生计发展,对转型期中国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随着我国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更多、更复杂的新型农村问题将不断涌现,农村社会工作者们仍需在实践中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履行专业使命,为打造充满生气、村民安居乐业的新农村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八、社区矫正领域社会工作

自2003年7月开始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我国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得到了快速发展。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有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工作者7.9万人。很多地方已经建立了以司法所工作人员为主、社会工作者全力协助和社会志愿者积极配合、专兼职人员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社会工作者作为一支重要的专业力量,正式介入社区矫正工作,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3年7月,我国开始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确定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和山东等省(市)为试点省(市)。2005年1月,我国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范围,同时明确,“运用社会工作方法,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社会工作方法被纳入社区矫正范畴。2009年9月,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提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建立健全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的聘用、管理、考核、激励机制”。社会工作者作为一支社会力量成为社区矫正的重要部分。

2012年2月,社区矫正中最具权威性的文件——《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印发,规定“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在社区矫正机构的组织指导下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2014年8月,我国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定“各地要从各自实际出发,积极研究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实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坚持专群结合,发展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队伍,组织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2014年11月,司法部、中央综治办等联合颁布《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强调“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做好政府已公开招聘的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保障工作”。

随着我国社区矫正工作从试点、试行到全面推进,社会工作也“化蛹成蝶”,逐步获得认同,进而成为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一支重要专业力量的“蜕变”。政策的不断完善,也推进了各地矫正社会工作实务的发展。

我国社区矫正工作先试点、后立法,逐步走出了一条规范化、专业化的路径。目前,我国社区矫正工作通常由三支队伍配合完成:一是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者、社区矫正警察;二是专职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三是社区矫正志愿者。各地结合自身特点探索了不同的工作模式,其中比较典型的是北京、上海和深圳。

在北京的部分区县,社区矫正工作的队伍构成可以用“1+2+3+N”来体现,1是指社区矫正体制主要依托基层司法所;2是指两个矫正组织,阳光社区矫正中心负责社区矫正协管员队伍的协调管理,“阳光中途之家”专门负责社区服刑人员的初始教育、公益劳动、心理矫治和过渡性安置。基层司法所搭建了3支矫正队伍,分别是基层司法助理员、抽调的监狱警察和由社会招聘的协管员队伍。N个社会志愿人员主要包括社区居委会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家属、其他社会志愿者等。

上海在市政法委和综治办的指导下,成立了民办非营利社区矫正机构——上海市新航社区服务总站,采用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及工作手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新航社区服务总站提供包括对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集中教育、心理矫正、公益劳动、帮扶工作等专项工作。在上海,社会工作者不仅是社区矫正服务的提供者,还是联络员和整个矫正机制的维护者、社会力量的联络和发动者,与矫正干部、志愿者一起形成社区矫正队伍的“铁三角”。

目前,深圳市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已经辐射到各个街道司法所、市区两级法院检察院,共有司法社会工作者500余名。深圳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运作主要有两种模式:嵌入式岗位运作模式,是目前深圳的主流模式,主要是派社会工作者进驻用人单位工作,服务指定的人群或履行约定的服务目标。项目化运作模式,主要是司法社会工作者围绕服务对象的背景需求制定目标,开展相应服务。项目司法社会工作者弥补了岗位司法社会工作者的专业自主性发挥空间较少的问题,实现社会工作服务的自主化和专项化。

九、妇女社会工作

近年来,妇女与婚姻家庭问题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的趋势,单靠传统的应对方法显然已经力不从心,因此,在社会工作发展的大背景下,专业性的妇女社会工作也开始了探索之路。在民政部和妇联的推动下,我国妇女社会工作获得长足发展。

妇联作为以服务为本的妇女社会工作的主体,近年来的发展主要包括创建“妇女之家”,为基层妇女服务发展搭建平台;为留守妇女、农村流动妇女、遭受家庭暴力妇女等提供服务。此外,在传统妇联工作存在行政化、缺乏专业队伍等问题的背景下,妇联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服务管理创新,探索妇女社会工作发展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如北京市妇联成立社会工作部,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统筹协调的作用,积极推进妇联工作专业化;深圳市妇联整合社会资源,开展专业的家庭服务。全国妇联2008年颁布的《关于妇女工作社会化体系建设指导意见》中强调指出,要“多渠道吸纳具有社会工作知识和技能的人才充实到妇联干部队伍,建立一支热爱妇女工作、了解妇女儿童需求、掌握专业工作技能、具有较强性别平等意识的骨干队伍”。而自今年3月开始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则为妇女社会工作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法律框架。

深圳市自2007年3月起开展的“阳光系列”服务项目,以关注妇女中的弱势群体为介入点,采取“自办基地”“推荐就业”“挂靠充资”等形式,重点对单亲、贫困、失业妇女实施有效帮扶。同时,通过社会工作与妇女工作有机结合的探索,确定了“项目化运作、专业化服务、社会化推进”的思路,增强了针对性,把以全员妇女为服务对象变为按需求设定服务人群;建立了购买服务的运作机制,形成“妇工+社工+义工”的服务模式,搭建立足社区的专业化服务平台。深圳市社会工作服务模式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反家庭暴力防护中心、“阳光妈妈”服务项目、跨境学童服务及人口计生岗位服务等。2009年浙江省嘉兴市妇联试行政府购买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实施了单亲妈妈家庭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自2011年起,北京市妇联通过实施家庭综合服务项目、建设妇女儿童社会工作人才基地、推行社会工作人才种子计划等方式,努力探索将社会工作与妇联工作相结合,促进其自身更好履行双重职能的有效途径。2012年江苏省无锡市针对妇女儿童建立了“妇女之家”,创新提出“妇工+社工+义工”专兼职结合的妇联社会工作者队伍。

除妇联为主体开展的服务外,大量的妇女社会工作服务是由社会组织承担的,其中包括妇联直接扶持成立的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以妇女儿童和家庭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社会组织以及其他一些多元服务中包含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的社会组织。以妇联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近年来在推进妇女儿童社会工作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如深圳市妇联指导成立并主管的深圳市妇女社会组织促进会,受深圳市妇联委托管理运营服务基地,致力于团结、引领广大会员组织为深圳市妇女儿童家庭提供精专的公益服务。2016年,湖北省妇联、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妇联等多家妇联组织亦先后指导成立了妇女儿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一些以妇联作为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成立以后,积极参与推进妇女儿童和家庭社会工作。如在北京市妇联直接支持下成立的北京芳华社会工作服务发展中心,致力于妇女儿童和家庭的服务与研究,在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成立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开展家庭为本的多元化妇女儿童与家庭社会工作服务。此外,还有部分社会组织提供专门的妇女社会工作服务。如农家女组织了家政服务员支持网络、农家女书社等项目;陕西省妇女理论婚姻家庭研究会提供乡村妇女健康学堂、西部妇女创业能力建设等项目;2010年深圳市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注册成立了国内首家专业民间家庭暴力防护中心。

值得关注的是,当前我国妇女社会工作还存在对妇女社会工作认识不够充分、政策与服务缺乏社会性别视角、妇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量不足、服务开展经费紧张等诸多问题,难以满足妇女群体不断增长的服务需求。因此,“十三五”期间妇女社会工作发展要从妇女需求出发,以促进两性和谐发展为宗旨,以社会性别意识倡导、社会组织建设和服务队伍建设为核心,建立妇联和社会组织联动机制,搭建妇女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框架。

十、工会社会工作

工会社会工作是我国社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职工和会员劳动、生活的场域为平台,以工会组织为载体,运用社会工作的专门知识和方法去满足职工和会员的职业福利和劳动权益保障需求,提升其解决问题的能力,构建协调劳动关系的活动。2016年,全国总工会、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立了我国工会社会工作基本政策框架。近年来,工会社会工作发展开始走向规范化和专业化。在完成工会基本业务和满足职工需求过程中,工会社会工作服务的内容、领域、模式越来越丰富多样。在我国社会工作的蓬勃发展过程中,工会社会工作也逐渐步入快速发展的道路。

工会作为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一直担负着为会员和拿工资的劳动者群体在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劳动就业、劳动安全、医疗保健、文化教育、休闲娱乐、身心健康、婚姻家庭等方面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责任。2007年初,为了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战略部署,全国总工会对工会社会工作及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掌握了工会社会工作的总体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思路。工会加大了协调劳动关系的力度,强化了协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劳动争议调解、法律援助、劳动安全监督、职工民主参与等工作,工会社会工作的领域逐渐向维护职工以劳动权利为核心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延伸,在协调社会关系、缓解社会压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人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本世纪初以来,为切实加强乡镇(街道)及县(区)以下区域(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建设,各地工会进行了“公开式招聘、合同式用工、契约化管理”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探索实践。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聘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3.36万人。为更好地实现基层工会“有人办事、有能力办事”,2011年,上海市总工会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支持浦东新区、杨浦区先行试点,着力促进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向工会社会工作者转型发展,将浦东、虹口、嘉定3个区列入职业化、社会化工作者收入分级负担的扩大试点范围。2013年以来,上海探索实践工会工作者的职业化、社会化道路,通过孵化培育工会组织,建立起一支职业化、社会化的工会工作者队伍。2014年2月,上海在全市工会系统探索建立工会社会工作岗位制度,组织工会系统相关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按照“工会干事、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负责人、街镇工会负责人”“三档十八级”设计薪酬体系,建立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职级薪酬晋升通道。北京、山西、吉林、江苏、福建等5省(市)总工会和西安、石家庄、深圳、青岛、上海杨浦等5市(区)在2010年以后,陆续出台了“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和“工会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对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的任职资格、等级及岗位设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工作绩效考核及表彰激励等做出明确规定。

全国各级工会组织积极探索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从事面向职工的社会工作,在组织引导职工、服务职工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奠定了基础。但总的来看,现有的工会工作者队伍还不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能力,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尚在起步阶段,还存在着制度机制不健全、经费保障不充足、人才数量缺口大、人才队伍不稳定等诸多问题。接下来,要站在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为职工服务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群团改革创新为契机,进一步更新思想观念,着力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维权能力,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保障水平,加快推动形成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新局面。

十一、禁毒社会工作

戒毒康复是生理、心理和治疗统一的整体工程,专业社会工作在戒毒康复领域具有重要意义。2014年7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提出要积极引导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工作,逐步建立禁毒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队伍,为社会工作者介入禁毒领域开展专业服务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依据。2015 年8月18日,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规划(2016-2018年)》,提出要依托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队伍等社会力量提供就业帮助、心理咨询和毒品预防教育服务。2015年12月15日,国家禁毒办等部门联合印发《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划(2016-2020年)》,首次明确提出发展社工队伍,并要求“到2017年,禁毒戒毒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取得重大进展”。2017年1月21日,民政部联合国家禁毒办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对禁毒社会工作者的职责任务、培养壮大、服务制度等进行了明确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有限发展禁毒戒毒社工队伍。

上海是我国较早开始探索社区禁吸戒毒工作的地区之一,早在2003年底上海市就成立自强社会服务总社,按照“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作、社会多方参与”的原则,采取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率先将专职禁毒社会工作者引入社区禁吸戒毒工作,为全市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专职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的加入,缓解了社区禁毒力量短缺这一长期困扰社区禁吸戒毒工作的问题,并通过与社区公安、医疗卫生等资源相结合、充分动员社会多方力量参与,开启了社区戒毒工作的新局面。经过近十多年的发展,上海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已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运作和管理机制,探索形成了一批社区戒毒康复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如“绿色防复吸工程”“中盖健康体检伴你行”“涅槃重生同伴教育辅导计划”“综合应用心理社会干预方法,建立戒毒后预防复吸模式”“同伴巡回演讲”“心桥工程项目”“优势拓展项目”“艾滋病防治项目”“家庭照管服务项目”等。

近年来,广东省开展社区戒毒(康复)服务过程中,探索出了“内生岗位”模式和“外派岗位/社工”模式。在戒毒康复服务模式方面,广东省探索出了深圳南山区的“充权使能模式”、深圳罗湖区的“综合健康医学模式”、深圳“魔方模式”、广州“社区戒毒与康复模式”以及中山市石岐区与广东联众戒毒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合作开展的“多帮一”的帮扶模式。与此同时,广东省还积极探索“政府购买项目服务”模式。如广州市机构常青藤服务计划致力于为戒毒人员营造接纳的社会环境。一是协助服务对象申请各类民政救助;二是协助就业;三是修复服务对象与家人的关系,帮助服务对象重建家庭支持系统;四是美沙酮申请;五是帮助服务对象重新认识自己。在提供服务的过中,主要以个案工作为主,小组工作为辅,同时兼顾社区工作方法的运用。

江苏省在社区戒毒(康复)领域也开展了有益的探索,形成了苏州“生理-心理-社会”戒毒模式、无锡模式、南京“生理-心理- 会”社区戒毒综合模式等。以南京社区戒毒模式为例,此模式的关键技术的原则是将美沙酮社区维持治疗(生理)、人格重塑并提升吸毒人群拒绝自我效能感(心理)、家庭治疗(家庭支持)和社区帮教(禁毒社会工作者帮扶)相结合。在该模式中,禁毒社工、社区主任、社区民警、社区医生、社区志愿者、戒毒者家属等六方力量共同建构吸毒人群监控救治支持网络。南京也形成了社区戒毒机构框架和工作职责。

浙江在社区戒毒(康复)服务中形成了有益经验,如宁波市成立了“6.26”工作室、湖州市建立了“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专业组织提供指导和服务,公安、司法、卫生、民政和劳动等相关部门齐抓共管,青年志愿者、工青妇等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湖州社区戒毒模式。台州市通过建立社会化的参与机制、规范化的运行机制、系统化的保障机制,来不断规范和完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为解决复吸率高所带来的戒毒康复工作瓶颈,贵州省开展了“回归体验中心”模式实证研究。回归体验的优势在于,延长戒毒治疗、心理矫正与教育学习的时间,为进入社会

加强缓冲;消减戒毒人员与家庭成员的隔阂,缓解家庭矛盾;缩短技能培训与就业安置的时间和能力差距;减轻公安机关压力。这种模式搭起了强制隔离戒毒所内、外互通互补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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