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怀信心 再接再厉 奋勇前行 续写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全国民政工作视频会议交流发言摘编

2021-12-29 09:26   中国社会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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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民政部直属机关党的建设提质增效年,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部党组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机关党委狠抓党的建设工作落实,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民政部直属机关党委

2021年是民政部直属机关党的建设提质增效年,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部党组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机关党委狠抓党的建设工作落实,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聚焦“两个维护”,以高度思想自觉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每一件都是“国之大者”。部党组将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作为各项决策部署的根本依据。全面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一事一台账”制度,确保件件抓落实、事事见成效。将党史学习教育贯穿全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认真真学党史、悟思想,扎扎实实开展8项民政领域“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总结民政事业发展经验规律,坚持在学史中明理增信崇德力行。先后举办7次党史学习专题辅导报告会,邀请4名“七一勋章”获得者作先进事迹报告,开展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部党组同志带头讲专题党课、带头深入基层民政单位宣讲,发表10余篇理论学习文章,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更加自觉、行动更加主动,广大民政服务对象的一批急难愁盼问题得到解决,更加自觉听党话、跟党走。

聚焦政治建设,不断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强化政治保障

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更好服务保障中心工作。持续深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不断强化民政部首先是政治机关、政治性是民政工作第一属性的思想认识,将讲政治作为直属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的第一要求,推动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向机关处室、基层单位延伸,把讲政治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推进部党组和各单位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对各项民政工作的领导把关。带领党员干部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履行民政基本职责,践行为民使命,推动实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民政事业统筹发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老一小”和各类特殊困难群体保障更加有力,社会治理体系加快完善,专项行政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持续规范,各项民政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更好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聚焦基层基础,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

基层党组织是最基本的党建工作单元,其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深刻影响机关工作水平。全面推进党支部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提炼总结“一支部一特色”工作方法,形成具有时代特色、符合民政实际、运行效果良好、群众认可度高的支部工作法,促进了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建立基层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定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考核实施办法,指导基层党组织完成换届或调整组成,党的建设更加规范。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有效落实党员教育培训各项制度,充分运用党员选派调训、司局级干部专题研修、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录用人员集中培训等多种载体,积极推动教育培训线上线下同频共振、请进来与走出去双向发力,促进党员干部素质能力持续增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认真开好各级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指导各单位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推动问题整改见效,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断提升。

聚焦两个责任,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机关党建工作是系统工程,必须树立一盘棋思想,层层压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部党组定期与驻部纪检监察组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商会,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在12家设党委的直属单位全面推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发挥基层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等方面的领导作用。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成果,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推动机关精文简会,防止“一刀切”和层层加码加重基层负担。紧盯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开展低保经办、殡葬服务、村民自治、养老服务、行业协会收费等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带头过紧日子,制止餐饮浪费,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工作深入推进,有力加强了部管社会组织党的全面领导。扎实开展第四轮内部巡视,高质量实现对18家直属单位党组织内部巡视全覆盖,巡视巡察上下联动不断深化。加强党员干部培养激励,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断巩固拓展,全面向好向上的机关氛围加快形成。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推进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为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完善制度 优化功能

推动儿童福利机构提质转型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儿童福利机构提质转型为抓手,全面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取得积极成效。

把握新形势,谋划制度创新这个“大事”

近年来,安徽省儿童福利保障水平逐年提升,但仍面临着诸如儿童福利机构发展不平衡、市县服务水平有差距、资金人员不足等困境,特别是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养育水平普遍不高。同时,随着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机构养育儿童已经由过去的健康儿童为主向残疾患病儿童为主转变,由孤儿为主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扩面,由单纯物质供给向物质加精神服务延伸。为顺应新形势,安徽省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小岗精神,先后探索出台了推进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安徽省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工作指引等政策文件,优化机构布局,整合机构资源,推进区域集中养育,有效提升孤弃儿童的“养治康教安”一体化服务能力。这一成功做法被民政部予以肯定和推广。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民政部联合14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促进了儿童福利制度的创新完善。

紧盯新任务,做实集中养育这个“要事”

加强孤弃儿童保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任务,也是儿童福利工作的“根”与“魂”。我们紧紧围绕孤弃儿童最直接、最现实的需求,着力推进集中养育。一是探索养育模式。依托16个省辖市儿童福利机构和16个在院儿童30人以上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在全省打造32个区域儿童福利机构,按照“户随人走”的原则,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顺利完成儿童移交任务。二是明确保障方式。“养”:坚持分区管理,切实提高生活保障水平,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治”:全省16个省辖市均设置“明天计划”定点医院,有效解决孤儿“看病难、看病远”难题。“康”:协调将16家省辖市儿童福利机构优先纳入当地残联定点康复机构,解决了残疾儿童缺乏康复专项资金难题。“教”:设立特教班或与特教学校联合办学,实现机构内适龄儿童全部纳入学籍管理。两年来,86名集中养育儿童考入高等院校。“安”:根据孤儿成年后实际情况,分类实行特困供养、技能培训后就业、引入企业实现机构内就业等方式妥善安置,并利用专业社工、社会组织等给予心理抚慰、人际调适和亲职教育。三是优化关爱形式。推进类家庭式养育形式,合肥、马鞍山等地探索机构内双亲家庭照护形式,筛选符合条件的夫妻开展家庭式养育,先后为350名孤残儿童提供“家庭寄养”“医疗保健”“培智教育”和“康复训练”相结合的照护模式,更好塑造孤残儿童健全人格、阳光心理。

锚定新定位,狠抓功能优化这个“实事”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后,未成年人权益保障任务日益繁重。省委和省政府高度重视,设立省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在民政厅增设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处、设立省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整合原有县级儿童福利机构等设施资源,设立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60个,配备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1.9万名,机构覆盖全部市辖县,成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重要阵地,构建服务全省2.4万名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2万名农村留守儿童的多层次基层关爱服务体系,并积极面向全体未成年人。

总之,安徽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取得阶段性成果,能够提供更高质量的生活环境、更优质的教育资源、更全面的服务保障、更充分的就业机会,更有利于孤弃儿童健康成长成才。下一步,安徽将积极借鉴兄弟省份好经验好做法,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继续做实做好儿童福利机构提质转型这项民生实事,奋力开创安徽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全域覆盖 全程用力

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

湖北省民政厅

今年以来,湖北省民政厅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扛起政治责任,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进,“打非”工作取得重要成效。

完善机制,压实责任,周密部署

一是争取高位推动。省委和省政府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先后对“打非”工作作出批示。省政府建立由分管副省长为召集人的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批准建立联合执法机制、资金综合监管机制。省委和省政府将“打非”工作纳入对市(州)领导班子的考核指标;省纪委监委将其纳入对省直各单位监督执纪内容;省委政法委将其纳入“平安湖北”建设考评体系。二是层层压实责任。将“打非”工作纳入年度民政重点工作评估内容,成立领导小组,组建信息比对、行政执法、部门协调和宣传报道4个专班,印发方案,联合召开动员会。全省各级民政部门主动分解考评指标,健全组织领导机制,细化实施方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三是推进部门协同。省民政厅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探索建立“六函”制度,即对发现的非法社会组织线索,向业务主管单位发“提醒函”,向行业管理部门发“问询函”,向有关管理部门发“征求意见函”,向非法社会组织发“约谈函”和“责令整改函”,向有关职能部门发“问题线索移交函”,协同推进,形成打击整治合力。今年以来,共向16个省直部门移交问题线索26件。

聚焦重点,整体联动,全程高效推进

一是问题排查无死角。省、市、县三级同步发布公告,开设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采取网上筛查、发动举报等方式,全面开展线索收集,逐一进行信息比对、甄别、研判、处置。武汉、宜昌、十堰等地组织拉网式排查,黄冈市公安、网信部门对全市2770家网站进行全面摸排,襄阳市动员社会组织举报“套牌”组织,引导居民“随手拍”,深挖细查非法社会组织线索。二是案件查处无遗漏。紧盯五类打击整治重点和问题线索,持续精准发力。今年以来,全省共收集非法社会组织问题线索305条,公布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28批次74家,取缔13家,劝散154家,自行解散20家,引导登记37家,移交2家,正在调查处理4起。三是协同联动无缝隙。与公安、文旅、网信等部门建立了定期会商、信息通报、线索研判、联合执法、督导考核等工作机制,形成“发现—研判—处置”工作闭环。先后与有关部门联合执法4次,指导基层现场执法7次,协调省委网信办关停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网址(页)32家,协调省通信管理局向全省手机用户发送公益短信2次,协调省委老干局转发并组织学习“打非”文件。

深入引导,完善制度,推进长效治理

一是思想发动经常化。坚持把“打非”工作贯穿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全过程,露头就打。今年以来,省民政厅召开党组会2次、厅务会4次、动员部署会1次、联席会2次、推进会3次,举办培训班1次,交流经验,研判形势,部署任务。二是打击整治制度化。建立“周通报、月总结”工作机制,加强工作交流、协调沟通。制定《业务主管单位主管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示范文本,推动各部门落实本领域非法社会组织监管责任。印发《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指引》《关于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质量的通知》,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效能。三是宣传引导常态化。举办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人员、行(商)会秘书长和党支部书记培训班3期,解读法规政策。推动将“打非”文件列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学习内容,全面提升各界防范意识。全年利用地方党报党刊、政府门户网站、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打非”成果1000余篇,持续凝聚“打非”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持续推进“打非”工作的常态化、法治化、智能化、社会化,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全面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

坚持系统谋划 突出改革创新

全力描绘新时代“苏适养老”服务新图景

江苏省民政厅

江苏面临人口老龄化与“少子化”叠加、地区间老龄化差距大、非户籍常住老年人口多等严峻挑战。在民政部的鼎力支持下,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部署,将发展养老服务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和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着力打造新时代“苏适养老”服务体系。

聚焦养老需求多样化,着力深化服务模式融合发展

围绕“原居享老”,重点推进居家上门服务、适老化改造、家庭养老床位。2021年,全省接受过居家上门服务的老年人达到290万人,占比达15.6%;省政府连续两年将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列入民生实事,累计完成改造6.4万余户;发布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基本规范,全省已设立家庭养老床位1.4万张。围绕“社区安老”,着力改善社区养老服务条件、提升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在10个设区市、41个县(市、区)开展国家和省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和提升行动;建成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1200余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2万余个、老年人助餐点7000余个。围绕“机构颐老”,重点支持护理型养老床位发展,并向社区和家庭延伸服务。对于新建、改建的护理型养老床位,每张分别给予不低于1万元、5000元的补贴,并根据床位使用情况发放运营补贴;全省43万张养老机构床位中,护理型床位占65%;引导养老机构打开“院门”,向周边社区提供辐射服务;强化疫情防控,守住了养老机构“零感染”底线。

聚焦基本养老广覆盖,着力建制度补短板增实效

突出兜底保障广覆盖,全省19.9万名农村特困老年人实现应养尽养,基本生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13516元。落实结对关爱服务制度,16.5万名农村留守老年人受益。养老服务和护理补贴制度惠及148.8万老年人。突出基本服务广覆盖,省级和各设区市印发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今年以来共发放尊老金17.05亿元,惠及300万老年人。省级出台养老机构收费管理指导意见,多个设区市出台普惠养老实施方案,连续三年实施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今年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72亿元,新增普惠养老项目34个。突出农村养老广覆盖,重点打造县乡村三级衔接互通、功能互补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体系。今年建成县级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48家,改造提升了100个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睦邻点”等村级互助养老设施遍布乡村。

聚焦养老服务高质量,着力强基础定标准拓资源

夯实人才基础。与南京中医药大学共建本科学历以上层次的养老服务与管理学院,今年首届招收本、硕学生189名。出台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立专业毕业生入职津补贴政策,今年累计发放入职津补贴3376万元。开展养老护理员“全员大练兵、万人大比武”活动,江苏选手在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中荣获3个一等奖。选树“最美养老护理员”100名。注重标准提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文件,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制定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城镇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设置等标准,规范养老服务行为。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发挥标杆示范作用。强化产业赋能。依靠市场力量提供多层次的养老服务和产品。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外资参与养老服务,实行与国有资本同等的土地使用、建设运营补贴等政策。省级财政连续5年投入专项资金支持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发展,本年度投入1000万元,支持20个项目。全省共有2.6万家养老服务相关企业,共认定17个省级养老服务业综合发展基地和21个省级养老服务创新示范企业。连续10年举办江苏国际养老服务博览会,促进养老服务事业产业协同发展。

下一步,江苏省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全方位、多层次提升养老服务发展水平,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探索江苏道路,作出江苏贡献。

健全动态监测信息库 提升困难群众幸福值

江西省民政厅

今年以来,江西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作示范、勇争先”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全面建设幸福江西”,致力数据赋能,加速资源并联,全力打造应用牵引、纵横互通、安全可控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将361万低收入人口纳入动态监测,精准救助帮扶,有效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促进共同富裕。

聚焦“前端”延伸触角

变“被动救助”为“主动发现”

健全低收入人口主动发现机制,将走访、摸排、发现潜在对象常态化。一是上门入户访出来。开展“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和“解忧暖心传党恩”活动,建立党员干部到社区、到困难群众家中报到制度,依托挂点干部、第一书记以及基层民政干部、网格员、第三方机构等开展走访、摸排,今年已走访困难群众50.5万人次。二是服务热线搜上来。省、市、县三级开通12349服务热线,建立首接负责、登记交办、限时办结制度。今年已接听群众求助来电9530次。抚州、鹰潭等地还通过村口“一键通”呼叫器直通乡镇政府、家门口扫码“码上办”等方式征集群众救助诉求。三是自主申报录进来。在江西政务服务移动平台“赣服通”APP开设民政专区,遇困群众通过上传身份证、人脸识别或电子签名授权即可申请救助。年初上线以来,已受理1.5万户救助申请。四是系统数据导过来。分类汇聚乡村振兴、医保、工会、残联等部门掌握的290万名已脱贫、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对象,33万名单次自付1万元或累计自付2万元以上医疗费的患者、0.55万名困难职工、122万名持证残疾人等数据,搜集困难群众信息。

畅通“中端”集成数据

变“静态查询”为“动态监测”

完善多平台互联运转机制,最大限度强化监测效能。一是核对平台持续扩容。编制家庭经济状况评估信息资源目录,与10个省直部门、21家驻赣银行以及电力、证券公司等对接数据,实现不动产、金融资产等36大类621项信息联网查询,根据指标体系、权重赋值以及运算逻辑自动评估。二是监测平台跟踪预警。在动态监测预警信息平台上开设排查录入、发现报告、数据导入、历史数据自动抽取、对象立体画像等20余项功能,设置因病、因残、主要劳动力死亡等10项预警指标,形成数据比对与入户查访相结合的监测模式。实施部门间数据实时比对,制定监测规则和预警触发场景,自动筛查潜在对象,标注风险等级后反馈给基层,实现精准找人、主动干预。三是救助平台定时推送。通过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月均上挂救助对象信息190万余条,供9个省直部门订阅下载,有效打通了数据孤岛。

锚定“末端”汇聚合力

变“单一救助”为“综合施策”

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健全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机制,依托“助联体”综合施救。一是救助业务一门受理。在乡镇设立社会救助综合服务窗口,根据数据比对预警信息,及时完成入户核实,综合评估救助需求,提出“一揽子”救助方案,及时推进审核办理。二是救助对象一体互认。发挥城镇解困脱困(社会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制定了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支出型困难家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住房保障对象等一系列评估认定办法,认定结果通过共享交换平台互认互用,打破部门壁垒。三是救助事项一网通办。推动将“单人保”、特困供养拓展至低保边缘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的重病患者,专项救助覆盖低保边缘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急难救助扩大救助情形、取消户籍限制。根据综合评估结果,分层分类落实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临时救助或慈善救助,对特需群体“一人一策”提供服务型救助。今年累计新增低保和特困对象12.7万人,实施临时救助13.3万人次、专项救助720万人(户)次,支出购买服务资金超1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动态监测平台功能,强化数据归集与共享,提升综合监测和主动发现能力,健全分层分类救助体系,着力提升救助帮扶精准化、便民化水平,织密兜牢基本生活保障网。

系统谋划 精心布局 高位推进

着力加快殡葬事业改革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受历史、文化等因素影响,殡葬改革起步较晚,服务设施底子薄,丧葬陋习问题多。近年来,广西民政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有力有序深化殡葬改革,取得积极成效。

加强领导明方向

自治区将殡葬改革纳入工作大局,周密部署、统筹推进。一是高站位研究部署。自治区四家班子多位领导先后到民政厅调研指导殡葬工作、多次作出指示批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殡葬改革。成立自治区、市、县三级殡葬改革工作领导机构,将殡葬改革纳入乡村振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召开全区会议,全面部署推进。二是全方位谋划布局。自治区政府出台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实施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施工图;印发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分阶段、分层级、分类别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布局。制定殡葬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细化目标任务,全面发动、全域推进。三是全过程跟进落实。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经常听取汇报,并带队严督实导。建立部门定期会商、联合督查、信息共享等制度,每季度以“红黑榜”形式向市县主要领导通报全区殡葬工作进展情况。

强化供给补短板

明确用3年时间新建殡仪馆5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78个,实现市县全覆盖。一是配套措施清单化。围绕推进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制定殡葬改革激励支持办法、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奖补管理办法等配套措施,做到有资金支持、有验收标准、有运行规范。二是资金投入多元化。自治区3年安排5.1亿元乡村振兴资金、争取10.3亿元政府专项债券补助新建殡仪馆项目,安排2.22亿元财政专项资金补助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示范点建设;今年已安排1.14亿元支持38个殡葬项目建设。地方统筹中央预算内投资、乡村振兴资金、政府专项债券、彩票公益金和社会资本等用于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三是土地保障公益化。从政策层面明确以政府划拨、转变土地性质等方式,优先保障纳入规划的殡葬服务设施用地。今年以来,全区新建殡仪馆14个、完成立项批复17个,新建城市公益性公墓6个、完成立项批复29个。

深入整治促规范

扎实开展规范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行动。一是认真谋划。自治区政府审定行动方案,民政、发展改革等8部门召开会议部署推动,细化任务要求。二是强化督查。多部门协同联动,由厅级领导带队督查,建立约谈督办机制。引导殡葬行业协会组织会员单位开展自查自纠、交叉检查,将专项整治行动列入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重要内容,推进殡葬服务收费规范化。三是巩固提升。及时通报联合督查情况,指出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完善要求。目前,全区已排查问题424起,整治完成412起,未整治问题均已列出清单、明确时限,确保整治到位。

移风易俗树新风

一是推行节地生态安葬。连续9年集中举办花坛葬和海葬活动,安葬骨灰12460具,发放奖补资金近3000万元。特别是海葬活动吸引了云南、贵州、四川等地群众积极参与,受到社会好评。二是营造平安低碳祭扫氛围。每年开展清明节主题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创新建立网络祭扫平台,各界群众270多万人次参与网络祭扫。三是激发群众参与改革热情。在46个村(社区)开展红白事服务中心改革试点,对散埋乱葬、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进行约束规范,实现群众主动参与、直接受益。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党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加快补齐设施短板,强化行业管理,健全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好“逝有所安”的民生要事。

加快构建新型慈善体系 全面打造“善行浙江”

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浙江省民政厅

近年来,在民政部的指导支持以及省委、省政府的重视推动下,浙江慈善事业呈现出积极的发展态势。目前,全省有登记认定慈善组织1208家;慈善信托资金总量达到11.25亿元;注册志愿者1773万人。今年6月,中央赋予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光荣使命,省委、省政府及时作出了全面打造“善行浙江”的工作部署。今年9月,民政部、财政部、税务总局、银保监会等部门有关同志和清华、北大等高校的专家学者来浙江调研,破解慈善事业发展面临的难点堵点问题,为浙江慈善事业发展注入了动力。

浙江充分发挥体制机制优势,加快推动慈善主体力量发展壮大,持续深化慈善领域数字化改革,努力实现慈善事业社会基础更加广泛、参与形式更加多样、作用发挥更加充分。

加强政策创制,全面优化慈善事业发展环境

围绕全面打造“善行浙江”,认真梳理问题清单、政策诉求清单、标志性成果清单,制定指标体系和行动方案。按照省委和省政府构建新型慈善体系的要求,起草了《完善三次分配制度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若干意见》,力争到2025年,浙江省新型慈善体系基本定型,初步建成导向鲜明、政策优惠、褒扬有力的慈善激励体系,覆盖广泛、治理规范、服务专业的慈善组织体系,人人参与、捐赠踊跃、形式多样的慈善参与体系,法治健全、数字赋能、运转高效的慈善监管体系,慈善事业成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力量。9月,在省委和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全省上下联动开展了“慈善一日捐”活动,累计募集善款3.2亿元。专门研发了一批标准化、模块化慈善项目,引导慈善资源向山区26个县流动。

加强沟通协调,全力推动关键难题有效突破

为推动浙江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民政部慈善社工司和省民政厅建立了工作沟通协调机制,以线上沟通、线下座谈和一事一议等方式,破解慈善事业发展面临的各类难题。同时,省民政厅加强与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银保监局等部门的沟通会商,落实慈善组织完成登记和认定并同步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省民政厅还会同省银保监局出台了《关于推动信托公司大力发展慈善信托业务的通知》,推动全省慈善信托不断增量扩面,目前设区市已实现了全覆盖。

加强数字赋能,着力提升慈善领域治理水平

着眼于一体化、数字赋能和制度重塑,优化再造慈善业务流程,探索构建部门联动、政社协同的数据共享机制,打破慈善领域业务壁垒,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高效服务、协同治理。迭代升级全省慈善信息系统,与“浙里救”等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慈善资源和慈善需求精准有效对接。积极推进“互联网+慈善”模式创新,大力推动“指尖公益”。支持互联网公益慈善基地建设,推动高质量运行“云上公益大脑”。探索基于区块链技术的“链上公益”,实现慈善领域全程追踪、智能分析、智慧监管。

加强创新引领,支持各地先行先试探索经验

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市和县(市、区)围绕全面打造“善行浙江”和构建新型慈善体系,就重大改革、重大政策突破事项进行集成式创新,就某一领域某一事项进行专项试点。支持宁波市和温州市鹿城区开展“人人慈善”标杆区建设试点,支持杭州市开展高质量发展慈善信托试点,支持杭州市余杭区开展智慧慈善试点,支持温州市瓯海区和开化县开展慈善助力乡村振兴试点。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着眼先行探路,着力改革破难,努力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探索更多慈善事业发展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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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政
  • 责编:孙彩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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