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08
福建省发布《关于加强企业社会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企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2014 年4月24日,福建省民政厅与福建省总工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企业社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在福建省确定了 4 个企业社会工作试点,并明确了企业社会工作的具体职责内容以及企业社会工作者的薪酬待遇,这是我国第一个省级层面的企业社会工作发展指导意见。
启动企业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的地方实践
福建省民政厅人事(社工)处 徐若兰
企业社会工作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企业开展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包括企业矛盾调 处、职工维权、困难帮扶、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等,是创新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应对新形势下企业各种新矛盾的有力方式,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特别是沿海地区,大量的企业员工是外来务工人员,这类人员背井离乡,流动性强,一方面是城市融入,生活与生产环境的适应、福利保障、职业生涯发展;另一方面是子女入学、入托、教育和家庭留守人员等,林林总总的需求,是现代企业发展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随着我国大社会小政府的构建,必须运用新的专业方法,特别是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具有企业特色的、行之有效的企业社会工作方法,更好地为国家、社会、企业、员工服务。
福建省地处台湾海峡西岸,衔接珠三角和长三角,又是久负盛名的侨乡,其独特的地理优势使其经济发展迅速,尤其是民营企业和对台贸易焕发出了蓬勃的生机,与此同时也存在着企业与其员工的危机。为了解决企业中存在的隐患,更好地发展企业社会工作,福建省民政厅和福建省总工会于2014 年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企业社会工作的意见》,对如何建设企业社会工作者队伍、加强企业社会工作以及企业社会工作者的薪酬待遇进行了明确部署。
《意见》明确指出,要将各地工会已聘用并且已经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工会干部,纳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序列,实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推动享有相应的经济政治等待遇。《意见》还提出,企业社会工作者要协助企业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进行企业职工困难帮扶,对企业职工进行心理疏导、教育培训,协调企业人际关系以及企业社会工作者的薪酬待遇和考核等,同时《意见》还要求试点企业要明确社会工作服务岗位,确立岗位职责任务。
为保障企业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薪酬待遇,建立专业队伍激励机制,《意见》提出企业社会工作者的薪酬应由聘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并纳入工资集体协商范畴;在考核方面,将企业社会工作者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考核,针对其专业能力和专业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企业社会工作者年终绩效管理,并作为评聘的重要依据之一。
《意见》实施后,泉州石狮市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361度(中国)有限公司、福建久久王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纷纷开始自行购买企业社工服务。晋江经济开发区更是开始购买非公企业党建社工服务,均取得不错的反响。
作为我国第一个省级层面的企业社会工作发展指导意见,《意见》的印发填补了我国企业社会工作方面制度的空白,为企业社会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对于促进福建省企业社会工作发展,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企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意见》还是由民政部门具体负责的社会工作服务向跨领域、跨行业推动的有益尝试,由此引发了其他部门参与社会工作服务,使之形成推进社会工作服务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共识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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