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04
民政部实施“鲁甸地震灾区社会工作服务支援计划”
2014年9月5日,民政部启动了“鲁甸地震灾区社会工作服务支援计划”。这是民政部作为社会工作业务主管部门,首次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灾害社会工作服务支援计划。
开启灾害救助社会工作新里程
四川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灾后重建管理学院执行院长顾林生
2014年8月3日,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发生6.5级地震,这是云南省自2000年以来最大的一次地震,也是昭通地区1974年以来最大的一次地震,造成较为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为了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灾害救助与灾后恢复重建中的专业作用,有效地回应鲁甸地震灾区群众心理社会服务需求,民政部组织实施了“鲁甸地震灾区社会工作服务支援计划”,统筹和派遣北京、上海、广东、四川、中国社会工作协会5支社工服务队和四川大学-香港理工大学、云南大学组成的社会工作督导培训组深入灾区,依托云南本地建立的社会工作协调平台,集聚内地以及港澳的社会工作专业力量为灾区群众提供心理援助与社会支持服务。
汶川地震后,我国探索了“地方为主、国家支持”的灾后重建机制。芦山地震后,我国社会工作者和社会组织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开始了向着统筹和有序化的转变。但是,在国家层面上的支持和统筹还没有得到开展。因此,此次计划的第一个特点是:这是我国在灾害救助社工服务领域第一次开展的中央与地方联合的对口援助计划。在培养灾区群众直面灾难、积极生活的信心和协同互动、自立自强的意识的同时,协助灾区开发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建立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发展社会工作服务队伍,确保支援结束后灾区社会工作服务有承接、可持续。
第二个特点是:通过本次支援计划检验和探索我国灾害救助的跨省支援机制,积累我国灾害社会工作经验模式,推动促进云南省当地社会工作的发展。在中央统筹、各省支援的机制下,依托云南本地建立的社会工作平台,把具有社工经验和资源的5支队伍分别与当地的社会组织进行结对,推动三社互动与两工联动在灾区的实践。
第三个特点是:在鲁甸建立“鲁甸社会工作服务平台”,把民政系统的救灾、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者服务这四个职能整合起来,促进社会工作引领灾区的社会服务。这个服务平台与地震发生后迅速建立的“云南省社会组织救援服务平台”共同发挥作用,促进了社会工作、各类社会组织、救灾公益者和政府管理者之间的信息交流。
第四个特点是:建立了社工实务服务与理论督导学习结合的机制。督导培训组先后在2014年9月和11月举办了2次“社会工作服务队介入鲁甸灾区研究班”,在丧亲家庭、老年人、儿童青少年、残疾人、因灾致贫人群服务和灾区群众的心理疏导、情绪抚慰、社会支持网络重建等方面,除了介绍汶川地震、芦山地震的经验外,还注重带领社工一起学习当地社会文化和灾情特点、灾区需求。第一次研究会注重外部经验与灾区现状结合,促进5支队伍之间的沟通和与当地合作接地气。第二次研究班注重5支队伍的中期工作经验总结、工作重点向恢复重建的社区建设和生计服务以及对当地社工组织的培育转移。
第五个特点是:开阔了社工服务的范围,跨部门、跨学科、跨领域的社工合作开始得到尝试。如,在四川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灾后重建与管理学院的支持下,昭通第一人民医院建立了医疗社工服务站;四川服务队在社区生计服务、培育社工服务组织和相关制度建设方面做出创新;上海服务队在灾区安置点对各种驻在政府部门或派出机构进行资源整合,发挥了社工的桥梁作用;广东服务队在灾区居民安置点的管理上与上级政府部门对接解决灾区居民生活困难,在跨部门服务介入上显示出专业优势。
今后,这次计划除了继续提供社工方面的专家和技术支持外,在社会组织的项目对接、信息管理、科研等方面如何发挥作用,将值得继续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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